孩子刚满月就被男方抱走,法院判决孩子归女方抚养后,男方仍霸占孩子抚养权拒不交出,甚至玩起了“人间蒸发”,以为这样就能躲避法院执行……
近日,福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拒执案件。
2016年3月,赵女士和余先生在福田区民政局登记结婚。2017年11月,赵女士生育一子。婚后,两人因性格不合,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执。
一日,余先生和赵女士家人发生口角,一气之下,未与赵女士协商,便将刚满月的孩子从两人的居所带走,送至海南老家由余先生亲属代为抚养。赵女士得知余先生的行为后,十分生气,多次和家人前往海南找寻自己的孩子,但均以失败告终。
为维护合法权益,赵女士向福田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归自己所有。
2018年8月,福田法院不公开开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法院认为,赵女士和余先生感情确已破裂,应允离婚,夫妻二人在深圳均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余先生仍将孩子送至海南老家抚养,让孩子成为事实上的“留守儿童”,极其不妥,且婚生子尚不满2周岁,由母亲抚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据此,依法判决:一、准予赵女士与余先生离婚;二、婚生子由赵女士抚养,余先生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将婚生子送交赵女士抚养。
判决作出后,余先生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依法维持原判。
赵女士本以为获得孩子抚养权后,余先生就会自觉地把孩子还给自己,可余先生不仅不肯透露孩子的任何信息,还和她玩起了“人间蒸发”。无奈之下,赵女士于2019年7月向福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福田法院执行局立即采取多种方式敦促余先生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向余先生先后3次发送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未签收,材料被退回。将余先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依旧拒不执行。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余先生,无人回应。前往余先生海南老家上门调查孩子下落,带着孩子离家,行踪不定。
鉴于余先生长期以失联、离开常住地等方式躲避法院执行,甚至还有意地藏匿孩子,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情形,2020年11月,福田法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决定对余先生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并进行网上通缉。2021年3月,余先生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主动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随后,检察机关以余先生拒不执行判决罪向福田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福田法院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编辑/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