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的《关于拓展农业多种功能 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农业多种功能充分发掘,乡村多元价值多向彰显,优质绿色农产品、优美生态环境、优秀传统文化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8∶1,乡村休闲旅游年接待游客人数40亿人次,年营业收入1.2万亿元,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1万亿元。
据统计,2020年我国农业总产值10.7万亿元,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23.2万亿元,其中食品加工业营业收入12万亿元,占比超过50%。休闲农业、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村电商等营业收入超3万亿元。《指导意见》指出,在确保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基础上,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促进食品保障功能坚实稳固、生态涵养功能加快转化、休闲体验功能高端拓展。其中指出要做活做新农村电商,发挥农村电商在对接科工贸的结合点作用,培育农村电商主体、打造农产品供应链、建立运营服务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
随着“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电商扶贫、数字乡村建设等工作深入推进,我国农村电商保持高速发展态势,农村网络零售市场规模和农产品上行规模不断扩大。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农村电商凭借线上化、非接触、供需快速匹配、产销高效衔接等优势,在县域稳产保供、复工复产和民生保障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凸显,不断涌现出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等新业态新模式。2020年,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1.79万亿元,同比增长8.9%;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4158.9亿元,同比增长26.2%。
《指导意见》提出,以发展农村电商为重点拓宽商贸流通渠道,促进产业、科技交互联动,引导农业全产业链上中下游各类主体,共建共享大数据平台信息,实现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具体包括4个方面:一是培育农村电商主体。在促进工业品下乡的同时更加聚焦服务农产品上行,大力发展电商末端服务网点。发展直播卖货、助农直播间、移动菜篮子等新业态,培育农民直播销售员。二是打造农产品供应链。实施“数商兴农”,打造农产品网络品牌,支持运营主体带动农户统一标准、统一生产、统一采购、统一品牌、统一销售,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供应链管理模式。三是建立运营服务体系。培育零售电商、批发电商、分销电商以及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模式。注重线下渠道维护,与休闲体验相结合,建设优质特色农产品直营店、体验区。四是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积极探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阳光农安”智慧管理模式。支持产业化运营主体加强自我检测、全过程追溯。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