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挑战水到渠成
经济日报 2021-11-13 10:30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六次缔约方大会(COP26)开幕

中国和欧盟同为世界主要经济体、互为重要经贸伙伴。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是双方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也是双边合作的重要领域。中欧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上可以发挥协同效应。在双方领导人的战略引领下,中欧合作应对气候变化将水到渠成。

中国和欧盟同为世界主要经济体、互为重要经贸伙伴。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是双方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也是双边合作的重要领域。同时,在气候变化不利影响日益显现、全球行动紧迫性持续上升的大背景下,中欧双方也有责任引领和推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合力保护人类共同的家园。

10月31日至11月1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大会(COP26)在英国格拉斯哥举行。过去5年,在《巴黎协定》设定目标的指引下,各经济体在政策层面采取积极措施应对气候变化,取得较大进展。截至2021年11月2日,《巴黎协定》全部193个缔约方根据协定要求,制定并提交了国家自主贡献(NDC),包括137个经济体提交110份更新的国家自主贡献、14个经济体提交新的国家自主贡献。突出特点在于:一是明确了“本世纪中叶前后实现净零排放”的长期目标,如美国和欧盟提出2050年碳中和,中国承诺2060年碳中和;二是制定了2030年量化减排目标,如欧盟提出较1990年减排55%,美国提出较2005年减排50%至52%,中国明确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05年下降65%;三是各经济体应对气候变化,从偏重减排措施扩大至减排措施和适应性措施并重,如中国提出至2030年森林蓄积量较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

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格局由10个经济体主导,2018年合计排放量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65%。在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叠加作用下,绿色发展得到了主要经济体的高度重视,成为各自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能源消耗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四分之三之多(76%),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最关键的领域。提升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耗中的比重成为各主要经济体应对气候变化的一项重要政策,如中国宣布2030年将非化石能源能耗占比提升为25%,欧盟的目标则为40%。

COP26可视为《巴黎协定》之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合作的新里程碑,会议所确立的本世纪中叶实现全球碳净零排放目标,为本世纪内将全球升温幅度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提供了重要路径。COP26期间关于国家自主贡献的最新综合报告显示,203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将达到538亿吨,排放总量较2010年将增加13.7%;而从科学的角度看,至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需比2010年减少45%,方能完成本世纪内1.5摄氏度的升温限制目标。政府间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报告显示,2040年之前,全球有50%的可能变暖,导致气温上升超过1.5摄氏度。这意味着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197个缔约方还需要拿出更具雄心的减排和适应性措施。

在目前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经济体中,中国和欧盟两者排放量合计所占的比重超过30%。欧盟成员国普遍在上世纪90年代碳达峰,2021年7月《欧洲气候法》生效,将2030年比1990年减排55%、2050年气候中和作为欧盟集体目标写进法律。中国则在2020年9月宣布了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COP26之前,中国和欧盟分别提交了各自国家的自主贡献。在实现净零排放目标的道路上,中欧双方虽相差10年,但中国自“十三五”规划以来,秉持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增长;近两年来,国家层面日益重视应对气候变化,中央层面成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赢得普遍赞誉。可以说在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的理念和行动方面,中国和欧盟都发挥了重要的建设性作用。

20国集团排放量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的近80%,在更大的减排雄心及尽快付诸行动上具有特殊责任,包括:推动20国集团剩余成员提交净零排放目标,就净零排放期限形成共识;推动终止对化石燃料的补贴;推动多边或全球层面讨论和制定碳价格;推动多边机制为加快经济脱碳和淘汰煤炭创造金融和技术条件;融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将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提升至与应对气候变化同等水平。以COP26和生物多样性昆明宣言为起点,推动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从目前的政治意愿共识转向达成具有约束力的国际协议。中欧可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推动20国集团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率先行动,力促2030年前实现全球排放减少45%。

应对气候变化到本世纪中叶要取得成效,除了需要主要经济体加大减排行动,还需要发达经济体帮助发展中经济体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尤其要给予最不发达经济体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资金和技术援助。《巴黎协定》要求至2020年,发达经济体每年向发展中经济体提供1000亿美元应对气候变化援助。据经合组织报告,2019年发达经济体集体融资规模达到796亿美元,而2020年和2021年,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全球经济衰退和优先推动疫情后经济复苏,发达经济体对发展中经济体的气候融资仍将会有缺口。根据以往历史融资规模,以及基于发达经济体在今年6月G7峰会和9月联合国大会上的承诺,其如加快落实进程,2023年仍有望实现1000亿美元的气候融资目标。作为由发达国家组成的联盟,欧盟身体力行并推动更多发达经济体加入缩小融资差距行动,有助于帮助发展中经济体加快绿色转型并适应气候变化的影响。而在昆明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上,中国宣布成立15亿元人民币的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是中国作为排放大国对履行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担当,显示出中欧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上可以发挥协同效应。相信在双方领导人的战略引领下,中欧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将水到渠成。

文/姚铃  夏传信(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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