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8000元,提前还款需要支付本金、利息、担保费共计近1.4万元。这样的遭遇正在不少人身上上演,不少借款人深陷网贷泥潭而不能自拔。
在前一段的声讨与整顿后,一些网贷乱象的形式更为隐蔽,比如直接扣除借款本金的“砍头息”已经较为少见,但以手续费、征信费、担保费、查询费、发款即需支付利息等名目变相收取“砍头息”的情况较为多见。(11月3日《法治日报》)
网贷乱象背后隐藏着巨大的经济利益,让一些非法经营者欲罢不能。所以尽管有一定的整治,种种乱象还是换汤不换药,在各种平台卷土重来,给相关人群带来难以预测的损失和伤害。
都说治乱要用重典,网络乱象不但乱,而且其中的暴利实在惊人,从而自然就具有惊人的驱动力,力度一般的治理对它们来说恐怕就如同“挠痒痒”。事实告诉我们,监管者不拿出魄力、智慧、精力和巨大的执法资源,实在是难以撼动其根本。
比如“砍头息”的治理,相关部门也是出了力气的,但暴利面前,直接扣除借款本金的“砍头息”开始变换“马甲”,以手续费、征信费、担保费、查询费、发款即需支付利息等名目变相收取。这让人防不胜防,很是考验一些借款人的防范意识,但何尝不是挑战政策法规,以及相关部门的智慧?
一些网贷乱象危害社会,时间也不算短了!不少人深陷泥潭不能自拔。有人为了还贷,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有人无力还贷,选择轻生。同时,还因为网贷背后存在巨大的利益驱使,引发一些畸形资本注入,其中不仅破坏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更导致一些掌握资本,或者掌握社会资源的公职人员,因此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给人民财产带来损失,并极大败坏社会风气。
应该看到,在强大的资本运作下,以及变幻莫测的算法助推下,作为社会个体即便处处小心谨慎,却也防不胜防。当有些网贷乱象成了“打不死的小强”,各级各地的相关执法部门一定要继续加大力度,创新方法进行有效打击,莫让某些“民事”变“刑事”!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