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仁寿一超市因名字侵权被起诉索赔5万元 为何最后达成了0元调解?
封面新闻 2021-08-13 18:20

近年来,随着商家品牌意识渐强,商标侵权纠纷屡见不鲜。近期,眉山市仁寿县禄加镇的某超市,就因为超市名字侵权,被广东的某连锁企业诉至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并索赔5万元。但最后,该企业却放弃了赔偿请求,原因为何?

8月13日,封面新闻记者从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针对这起商标侵权纠纷,该院委派四川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网络调解,化解了这起侵权纠纷。

原来,今年6月,眉山中院收到了广东某连锁企业诉仁寿县禄加镇某超市商标侵权的起诉状。

据诉状,该企业曾获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有过万家门店。企业起诉超市侵犯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要求该店立即停止在店面招牌等处使用相关名称和标识,并索赔5万元。

立案后,眉山中院将该案委派给四川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通过与双方沟通,特邀调解员黄伟了解了基本情况。被告是位于仁寿县禄加镇街边的一个零售小超市,并非故意取这个名字来招揽生意,且店主身患重病各方面较为困难。

在网络调解室,黄伟组织双方,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网络视频连线开展调解。仅半小时,双方便达成了调解协议。

考虑到被告超市并无侵权故意和实际困难,原告连锁企业放弃了赔偿要求,同意达成0元调解。调解后,被告也主动停止了侵权行动,双方也都对案件的高效化解点赞。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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