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以及赵某强、徐某江等人犯强迫交易罪一案。四方兄弟搬家公司被判处罚金五十万元。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某强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公司员工徐某江等5人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
判决
“四方兄弟”强迫交易 六人获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期间,被告单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为攫取非法利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赵某强通过电话与客户约定较低搬运费用,诱使客户使用该公司提供的搬家服务,后指使担任车组长的被告人徐某江、文某强、豆某丰、豆某飞、任某红等人在搬运服务过程中,单方提高搬运费用,并以停止搬运、拒不离开、言语威胁等方式强迫客户支付较高服务费用,犯罪事实达43起,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法院认为,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侵害了被害人的交易自由,属于以威胁方法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赵某强作为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策划实施强迫交易行为,系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某江等5人直接参与实施四方兄弟搬家公司的强迫交易行为,系直接责任人员,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以及赵某强、徐某江等5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鉴于赵某强当庭认罪认罚,被告人徐某江等5人系从犯,且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故法院依法对赵某强从轻处罚,对徐某江等5人减轻处罚。
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判处四方兄弟搬家公司罚金五十万元。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某强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四万元。公司员工徐某江等5人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均被判处罚金二万元。
讲述
搬一次家要价两万 “四方兄弟”坐地起价并非偶发
明明谈妥了1200元的搬家费用,在将物品搬运到新的地点后,搬家公司坐地起价,信口开河。搬一次家动辄一两万元,四方兄弟搬家公司因此一度登上微博热搜。
“大晚上的,一个超过一米八的彪形大汉坐在我家,讹诈两万多,搬家公司——‘四方兄弟’公司,平时搬家费用大概1200到1500元,竟然讹诈到了两万多。之前谈条件时能算出并非这个价格。举报这个黑公司。”这是受害者吴女士2020年7月25日通过自媒体吐槽的一幕。由于搬家价格明显超过一般人的认知,这一事件很快引起媒体和政府多个部门关注。
专案组在调查中发现,四方兄弟搬家公司成立于2016年,实有员工22人,但在网站上宣称“成立于1994年,是北京搬家公司中的老品牌,公司有员工800余人”。
2020年11月2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和《广告法》相关规定,对“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除了给予警告、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之外,要求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同时罚款80万元。
多家媒体揭露了这家公司在搬家时借机多要费用的劣迹。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目前仍有关于四方兄弟搬家公司的诉讼,同样是因坐地起价引发的纠纷。
原告丁先生起诉称,2019年7月22日,他联系四方兄弟搬家公司,希望从海淀将物品搬运至通州区西集,7月23日,原告发现合同内容与之前口头约定不符,但因急于搬家未就此事提出异议。根据合同约定,丁先生共计应当支付6440元,但被告却未按照合同约定收费,向原告索要21440元,实收21000元,无端多收取原告服务费14560元。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确实存在多收钱现象,要求四方兄弟搬家公司必须退还原告服务费9000余元。
通讯员 黄硕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