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注册资金只有2000万元的村镇银行,却牵涉多起与恒丰银行的票据大案,涉案金额达上亿元。
两家银行的官司一打就是5年多,这家村镇银行不仅“屡败屡战”,还拖累了控股股东江阴银行的业绩,乃至与恒丰银行“隔空互怼”。
8月4日,江阴银行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案件进展的公告》称,该行持股52.5%的控股子公司宣汉诚民村镇银行与恒丰银行常熟支行票据案有了新进展。
小小村镇银行涉及多个票据大案
前几年的票据大案中,村镇银行的身影“总是”闪现其间。
根据江阴银行公告,近日,该行控股子公司宣汉诚民村镇银行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对宣汉诚民村镇银行与恒丰银行常熟支行票据案作出二审判决,即撤销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驳回恒丰银行常熟支行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恒丰银行常熟支行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也由恒丰银行常熟支行负担。
这家村镇银行终于在这样经年累月的官司中取得了为数不多的“胜利”。
根据恒丰银行常熟支行诉称,宣汉诚民村镇银行与恒丰银行常熟支行曾签订《票据代理回购合作协议》,委托恒丰银行常熟支行代理宣汉诚民村镇银行进行银行承兑汇票卖出回购业务、代理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等票据买卖业务,宣汉诚民村镇银行未按时将回购票据票面金额汇入恒丰银行常熟支行指定的账户,导致恒丰银行常熟支行垫付票款利息。
作为一家远在四川的子公司,宣汉诚民村镇银行给其江苏的控股股东江阴银行惹了不少麻烦。自上市起,江阴银行披露的诉讼案件多与该村镇银行有关,且这些案件也多发生在2014年至2015年间。
截至2016年底,宣汉村镇银行就涉及与恒丰银行嘉兴分行、南通分行、青岛分行、常熟支行,以及鄂尔多斯农商行案、兴业银行宁德分行案等多个票据业务未决诉讼,涉诉总金额超过了3亿元。
又是一起“萝卜章”案?
在这几起纠纷中,这家村镇银行与恒丰银行分支机构的官司最持久,几经交手,多次收到“败诉”的结果,但又“不服”并提起上诉。
这主要是因为,江阴银行和该村镇银行认为,前述多起纠纷均系“萝卜章”引发。
江阴银行多次强调,宣汉诚民村镇银行经过自查发现,未与恒丰银行的前述几家分支机构开展过票据回购业务,且发现恒丰银行相关的起诉资料中的票据代理回购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和私刻宣汉村镇银行印章的重大嫌疑。
是否完全如江阴银行所说?各持一词下,江阴银行与恒丰银行曾在2017年一度公开“互怼”。
江阴银行称:“恒丰银行与票据中介涉嫌采取伪造、私刻公章等手段,冒用宣汉诚民村镇银行名义从事的票据买卖。”
恒丰银行随即发表声明回应,“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宣汉诚民村镇银行以律师分析为名,主观臆断案件性质,不但于法无据且误导公众”,并表示,案发时任宣汉诚民村镇银行行长吴某、营销业务部主任王某已因收受贿赂、非法向票据中介出借宣汉诚民村镇银行在兴业银行临汾分行开立的同业账户等行为,被判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记者发现,裁判文书网披露了多个与上述案件相关的判决书、裁定书,票据中介熊某是周旋在两家银行之间的关键人物。
在一则判决书中,宣汉诚民村镇银行称,熊某通过伪造印章等犯罪手段与恒丰银行嘉兴分行签订案涉协议。
而根据另一则裁定书,2014年7月,票据中介熊某找到了宣汉诚民村镇银行营销业务部主任王某和行长吴某,提出以利润分成或60万元“包断”的形式合作经营承兑汇票业务,即以该村镇银行名义在其他商业银行开设同业账户,并提供给熊某,熊某利用该账户进行承兑汇票业务以赚取利润。且在此过程中,他们挪用宣汉诚民村镇银行同业账户资金超过1亿元,最终三人皆被判入罪。
目前,有关两家银行的多个票据纠纷案件,还未有一致结果。
这些票据案件的诉讼请求金额一度拖累了江阴银行的业绩。该行曾公告表示,上述未决案件涉及诉讼请求金额合计3.47亿元,占该行2016年度净资产比例为3.85%、占2016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45.24%。
甚至江阴银行2017年还计提了1.32亿元预计负债,使其当年营业外支出与2016年相比,暴涨了5683.69%。
此外,在过去几年间有着“票据之王”称号的恒丰银行,牵涉的类似票据纠纷案件更是多起,涉案金额数十亿元,教训至今仍是“刻骨铭心”。(张艳芬)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