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半以前,北京的卢女士在村路口步行时,被一辆飞驰而来的金杯牌轻型货车撞倒,成为植物人,昏迷至今。其家属多次将货车司机告上法院,寻求赔偿。尽管法院屡屡支持了卢女士家属的诉求,但货车司机却不愿再履行赔偿义务,玩起了“人间蒸发”,至今欠23万余元的赔偿款未给付。
2021年5月8日,北京房山法院应卢女士家属申请,发布悬赏公告。
卢女士丈夫佟先生告诉记者,2017年7月22日,王庆祥驾驶一辆金杯牌轻型货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北京市房山区房易路广禄庄村时,撞倒了由东向西步行的卢女士。
据了解,该事故发生后,北京市房山法院及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均判令支持卢女士索要部分损失的诉求。
但受伤后的卢女士成为植物人,昏迷至今,且仍无任何好转迹象。“我爱人这样,需要两个人护理,也需要加强营养和残疾辅助器具。”64岁的佟先生说,自己年纪越来越大,需要两个人才能满足对卢女士日常护理需求,同时,长时间陷入昏迷的卢女士也需要加强营养和残疾辅助器具。
2019年11月27日,佟先生再次作为妻子代理人身份诉至法院,要求王庆祥支付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器具费共计23.2万余元。
2020年6月10日,房山法院经过对计算明细的调查之后宣判,支持了卢女士丈夫的请求。
可这次,王庆祥并没有按照法院生效判决履行自己的义务,并玩起了“人间蒸发”。
2021年5月8日,应佟先生申请,房山法院执行局发布悬赏公告。
公告内容:被执行人王庆祥,男,1955年9月26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高碑店市李家营村73号。未履行标的额为23.4万余元。
征集线索为其名下一辆车牌号为“冀FP879Y”的解放牌汽车及其他隐匿财产线索或执行线索。
据了解,凡是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或执行线索,最终成功执行,致使被执行人缴纳执行案款的,将获得举报财产或执行线索执行到位金额的20%奖金。
悬赏期限截至2022年5月7日。举报咨询电话:010-80381505。
文/王浩雄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