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对男女打起窨井盖的主意,短短半个多月作案50余起,案值数万元。两人偷走窨井盖,还致使一名下夜班的女工掉落窨井,浑身多处骨折。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2日从仪征警方获悉一起刚刚破获的狂偷窨井盖案,两嫌疑人被抓获归案。警方表示,两人不仅要被判刑,还可能面临巨额赔偿。偷窨井盖并非简单盗窃罪,可能构成严重犯罪。
下夜班女工跌进“窨井洞”,伤情严重可能会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我家门口路上的窨井盖被人偷了,太不安全了。”今年4月以来,仪征市城北派出所多次接到群众反映,多条道路上的窨井盖“失踪”了。窨井盖虽小,但危害到了群众的“脚底安全”,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接到报警后,民警一边联系相关部门补齐缺失的窨井盖,一边展开了调查。
正当民警调取案发地附近的监控展开侦查时,4月13日凌晨3时左右,女工汪某下夜班,骑着电动车途径仪征市工农北路邮政储蓄银行门口时,未能发现非机动车道的窨井盖已被人偷走,一下子栽进了窨井内。“当时我就在她前面,只听到很大一声响,一回头,她的车头已经整个陷进去了,人也被卡住了。”目击者称,汪某当时大声呼救,似乎伤得不轻。随后,仪征交警迅速赶往现场,受伤女工被送往医院救治。
民警事后了解到,掉落窨井的女工伤情严重,万幸的是没有生命危险,目前已经做了手术。经医生检查,汪某盆骨和粗隆骨骨折,至少需要休养数月。根据经验,可能会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得知偷走窨井盖致人受重伤,两人很后悔直呼没想到
经过大量视频侦查,民警初步确定,偷走窨井盖的嫌疑人为一男一女。作案时,他们骑着一辆蓝色电动三轮车,发现目标后,两人会用蛮力强行将窨井盖从路面上“抠”出来,再放到三轮车上迅速离开。
然而,嫌疑人作案的时间大多在深夜,通过监控画面无法清晰看到他们的面部特征。除此之外,两人行踪不定,没有具体的作案目标,常常随机作案。而且,两人盗窃路线很长,跨越新城镇和真州镇两个镇,涉及多条道路。
警方转换思路,从他们作案时的交通工具下手,对三轮车的行踪轨迹进行追踪。经过缜密侦查,初步确定了两人的居住范围。4月25日,通过多日伏击守候,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万某、王某抓获归案。
经查,万某、王某均是贵州人,系同居关系,此前在仪征以打工为生。两人交代,之所以盗窃窨井盖,觉得这样“来钱快还轻松”。警方查实,两人驾驶电动三轮车疯狂作案,乘隙盗窃路边铁质窖井盖50余块,案值数万元。这些窨井盖,被他们以低价当废品卖给了收购站,每个窨井盖售卖的价格,仅为原价的十分之一。得知因为偷走了路面的窨井盖,致使一女工受了重伤,两人十分后悔,直呼没想到。
4月26日,犯罪嫌疑人万某、王某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偷走窨井盖导致严重后果,可构成故意杀人罪
“发生这种情况,女工汪某可以向嫌疑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自己的经济损失。”对此,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沈兆明表示,汪某的受伤与两人偷走窨井盖有直接关系,可以要求他们承担损失。也就是说,嫌疑人万某、汪某不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还面临巨额赔偿。
沈兆明律师和办案民警介绍,偷窨井盖并非简单的“盗窃”,严重者可数罪并罚。2020年3月,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出台《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盗窃、破坏正在使用中的社会机动车通行道路上的窨井盖,足以使汽车、电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处罚;盗窃、破坏人员密集往来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人员聚集场所的窨井盖,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对于盗窃、破坏以上两种情形以外其他场所的窨井盖的行为,明知会造成人员伤亡后果而实施盗窃、破坏行为,致人受伤或死亡的,依法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编辑/王浩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