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裁定书,原告微播视界与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百度网讯科技”)、被告百度云计算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下称“百度云计算”)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9日立案。因微播视界与二被告已达成和解,微播视界于2020年10月28日提出撤诉申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该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微播视界撤诉。案件受理费491800元,减半收取计245900元,由微播视界负担(已交纳)。
此外,原告微播视界与被告百度网讯科技、被告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下称“百度在线”)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被准许撤诉。该案于2020年2月21日立案,微播视界于2020年10月26日提出撤诉申请。案件受理费6900元,由微播视界负担(已交纳)。
原告微播视界与被告百度网讯科技、被告百度在线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被准许撤诉。该案于2020年8月10日立案,微播视界于2020年10月30日提出撤诉申请。案件受理费13800元,减半收取计6900元,由微播视界负担(已交纳)。
天眼查APP显示,微播视界为“抖音”运营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梁汝波。(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