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定于12月11日9时30分,在该院第一法庭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赵文远等40人涉黑一案。该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合同诈骗罪等18项罪名,全案40名被告人中有30人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被告人赵文远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盗窃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重婚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狩猎罪、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洗钱罪;
被告人云进军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合同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狩猎罪;
被告人特木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
被告人李恒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被告人张紫涵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合同诈骗罪、重婚罪;
被告人郭善义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狩猎罪;
被告人马秉军、孙玉民、李小强、包念东、颜士庆、赵文华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告人张发起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盗窃罪、寻衅滋事罪;
被告人菅牛小系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盗窃罪;
被告人马文胜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
被告人郗建利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合同诈骗罪、寻衅滋事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
被告人张岩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
被告人韩利平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被告人王天生、蔡瑞春、王洪海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
被告人梁海亭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盗窃罪;
被告人袁跟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
被告人呼格吉乐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
被告人祁珍贵、黄德祥、董永光、高建付、李小东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
被告人张利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公司印章罪;
被告人吴军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
被告人王化龙、陈金龙、王拴保、樊佃胜、张敏犯寻衅滋事罪;
被告人高御钦、呼和阿古拉、赵伟清犯非法拘禁罪;
被告人林积宝犯盗窃罪;
被告人王浩江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狩猎罪一案。
赵文远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就肆无忌惮地实施盗窃、持枪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树立了“社会大哥”的强势地位。九十年代后,赵文远开始经商逐利,通过做保健品总代理并打压同行的方式巨额获利。
本世纪初,赵文远通过成立公司或实际控制他人名下公司,以血缘为纽带,网罗保健品销售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采用公司化管理模式,形成了以赵文远为首、层级结构明显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人数众多,结构稳定,通过实施盗窃、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以及强立债权、暴力讨债等违法活动,积累了较为雄厚的经济实力,在一定区域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呼和浩特市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赵文远(小地主)
云进军(云大毛)
今年6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扫黑办发布通告,悬赏征集赵文远(绰号:小地主)、云进军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对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线索,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2000元至30000元的奖励。通告称,公安机关已对查明的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及主要成员名下的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