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反杀案、福州赵宇案、涞源反杀案……近年来,多起正当防卫案引发舆论广泛关注。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从10个方面规定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和特殊防卫的具体适用。《指导意见》指出,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切实矫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最高法同时发布了涉正当防卫的7个典型案例。其中曾引起广泛关注的“武汉摸狗命案”入选典型案例。
“武汉摸狗命案”改判 认定正当防卫
杨建平和杨建伟是兄弟,家住武昌区杨园街。
2016年2月28日13时许,杨建伟、杨建平遇刘刚(化名)遛狗路过,因杨建平触摸了刘刚所牵的狗,双方为此发生口角。刘刚当即扬言去找人报复。当日下午2时许,刘刚邀约黄某、熊某、王某持洋镐把至上述地点寻杨建伟、杨建平报复,双方相遇发生打斗。其间,杨建伟、杨建平分别持尖刀朝刘刚的胸腹部猛刺数刀,致使刘刚因失血过多而死亡,并将黄某、熊某刺伤。杨建伟、杨建平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
案发接近一年后,2017年2月,武昌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杨建伟被判刑15年,杨建平被判刑11年。一审判决后,杨建伟、杨建平以及刘刚的家属均提出上诉。2017年4月和5月,武汉市中级法院对此案进行二审。武汉中院认为,杨建伟、杨建平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武昌区法院的一审判决,发回该院重新审理。
后武昌区法院重审后再次作出判决,杨建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杨建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两人当庭表示上诉。
2018年12月19日,武汉中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武汉中院认为,杨建伟持刀捅刺刘刚等人,属于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其行为具有防卫性质,其防卫行为是造成一人死亡二人轻微伤的主要原因,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构成故意伤害罪。杨建平为了使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杨建伟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应当减刑处罚。
武汉中院最终撤销武昌区法院的判决,认定杨建伟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杨建平构成正当防卫,宣告无罪。
最高法:正当防卫必须出于免受不法侵害的正当动机
在当时的判决中,武汉中院法官曾表示,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任何公民在面对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遭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都有权针对不法侵害实施正当防卫。在鼓励正当防卫的正确价值取向、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同时,需要考虑尊重社会公众的朴素情感和普遍正义观念。综合全案依法认定杨建伟系防卫过当,杨建平系正当防卫,符合社会公众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而在涉正当防卫典型案例中,对于该案,最高法则指出,双方因琐事发生争执、冲突,引发打斗,特别是一方事先准备工具的,究竟是防卫行为还是相互斗殴,准确界分存在一定困难。司法适用中,要注意把握正当防卫的意图条件,准确界分防卫行为与相互斗殴、准备工具防卫与准备工具斗殴,以准确认定正当防卫、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必须出于免受不法侵害的正当动机。本案中,刘刚返回现场用手指向杨建平,面对挑衅,杨建平未予理会。刘刚与杨建伟发生打斗时,杨建平仍未参与。刘刚等四人持洋镐把围殴杨建伟并将其打倒在地,致其头部流血,双方力量明显悬殊,此时杨建平持刀刺向刘刚。杨建平的行为是为了制止杨建伟正在遭受的严重不法侵害,符合正当防卫的意图条件。刘刚被刺后逃离,黄某等人对杨建伟的攻击并未停止,杨建平继续追赶刘刚的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综上,杨建平的行为系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对话“摸狗命案”当事人:对不法侵害不应该害怕 就要正当防卫
9月3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联系了该案的当事人杨建平。
北青-北京头条:您知道自己的案子入选了涉正当防卫典型案例吗?
杨建平:还不知道。虽然还没有看到那些典型案例,不过我觉得公布这种正当防卫的案子是件挺好的事情。
北青-北京头条:现在身体情况怎么样?
杨建平:现在身体挺好的,还可以。当时出来以后身体不太好,现在已经好多了,除了脚伤还没有好利索,脚踝骨断裂了以后一直不能承受太大的压力。走路的话,不能长时间地走,也不能用力走,其他倒是没有什么影响,不用别人照顾。
北青-北京头条:现在在做什么?
杨建平:其是没有在干什么,也没有什么事情,基本就是待在家里休息,平时看看电视、看看手机什么的,我很少出去溜达,就是看看电视、看看手机一类的。
北青-北京头条:没有想着出去转转吗?
杨建平:当时疫情结束了以后,我也想着出去玩一玩、转一转的,但是因为经济上比较紧张,加上我腿脚也不方便,后来仔细想了想还是算了。
北青-北京头条:您弟弟现在情况怎样?
杨建平:他已经回来了,今年2月底回来的,当时是我去接的他。我们见过几次,他现在去找了个工作,好像是开车,具体干什么我也不是很清楚,因为我平时跟他沟通得也比较少。
北青-北京头条:现在亲戚朋友会跟您说起您案子的情况吗?
杨建平:对这个事情,当时我释放之后,周围的朋友啊、亲戚啊他们觉得我就是正当防卫,他们见到我会跟我说,当时这个案子不管发生在谁身上,都会像我这么个做法。
北青-北京头条:对正当防卫这个问题,您是怎么看的?
杨建平:在我的案子发生以后,我一直坚持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当然最后法院也认定了我是正当防卫。我就认为,面对不法的侵害不应该害怕,就应该进行正当防卫,对朋友、亲戚我都是这么跟他们说的。有时候我也会跟以前的辩护律师讨论一下正当防卫的案子,或者跟朋友们也聊聊,就当是学习了,也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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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董伟
校对/吴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