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摘被害女生私生活是对受害者二次加害
新华每日电讯
2020-08-06 11:30
8月4日晚的一则警方通报,让关注“南京女大学生云南失联”事件的人倍感震惊。警方查明,李某月已于7月9日被其男友等3人合谋,诱骗至郊外山林中杀害并埋尸。然而,与女孩被埋尸荒野同样让人心寒的是,某些网民在讨论案件时流露的恶意。
死者父亲在接受采访时透露,女儿跟男友“是在地铁上认识的”,于是有网民指摘受害人“交友比较随便”;有媒体报道提到“两人同居后经常吵架”,有网民则批评“刚毕业就同居,不检点”;还有人对受害人在社交账号发布的生活照评头论足,暗指死者私生活随便……
近些年,几乎每次出现女性受侵害案件,网上都会涌现针对受害者的批评。这些言论,其实是在有意无意给犯罪分子的恶行寻找合理性解释。女性被性侵,网民问一句“受害人是不是穿得过于暴露”,潜台词无非是说“她被犯罪分子盯上,也有自己的责任”。此等逻辑,何其荒谬!
然而,这并非孤例。此前,福州一位22岁的女生疑遭前男友曝私照自杀,有些网友竟将矛头指向受害者,说她被偷拍私照是“行为放荡”“咎由自取”;在前不久的杭州杀妻案中,有不少人一开始就不怀好意地推测,当事人离奇失踪是与情人私奔了……这些对女性的恶意言论,是对受害者及家人的二次伤害。
无论是网上恶意造“梗”,诸如“化粪池警告”“不听话两吨水解决一切问题”“杭州同款绞肉机”“来自男友的失联警告”,还是对女性受害者充满恶意的指摘,都是在受害家庭苦楚的伤口撒盐。
对女性受害者的恶意指摘,不仅会加剧女性对两性关系的恐惧,更可能在某些人心里埋下罪恶的种子,用仇恨和敌意去对待他人。
一个正常社会,应该有基本的是非观、正义观。每个人在面对极端个案时,应有共情能力,保有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良知,最大限度展现与人为善的一面,警惕恶语相向成为通过网络二次“加害”受害者的凶手。
文/刘晶瑶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
相关阅读
广东省公安厅公布打击整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10起典型案例
平安广州 2024-09-03
为报复他人造“黄谣”并散布受害人个人隐私 江西新余一男子被拘留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10-18
受害者网恋奔现后被拉拢入伙 山东胶州警方打掉网恋交友诈骗团伙
法治日报 2023-09-22
深圳刑警讲述反诈故事:动用大量警力找到藏在梧桐山的受害者
南方都市报 2023-08-22
《不完美受害人》今日开播 周迅化身律师为女性“勇敢发声”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7-17
专家建议:出台性骚扰防治法规为受害者撑起保护伞
法治日报 2023-05-16
当精英女律师成了性侵受害者……
北青艺评 2023-02-05
一视频裸聊敲诈勒索团伙被端,受害者超100人
现代快报 2022-03-17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