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公报7月16日报道,曾有多项侮辱国旗及区旗案底的香港反对派团体“社民连”成员古思尧,15日早上再次做出涉嫌侮辱国旗的行为,被警方逮捕。
古思尧(星岛日报网资料图)
“乱港四人帮”当中的黎智英、李柱铭及乱港分子李卓人等15人,被控于去8月至10月期间,煽惑、组织或参与非法集结,案件于15日早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古思尧在庭外公开挥动倒转的国旗,旗上有涂鸦痕迹,有侮辱国旗之嫌,最终被捕。
古思尧向记者声称,为反对港区国安法通过,扬言藉高举倒挂国旗,故意冲击,即使再入狱亦“无所谓”。
据介绍,古思尧曾七度入狱,最近一次是在2018年10月于反对褫夺前立法会议员刘小丽资格的集会上,涂写区旗并当众撕毁,事后侮辱区旗罪成,判监6个星期。
综合港媒报道,此前,古思尧于2017年7月及10月两次游行时涂污、毁坏国旗并上下倒置,被控以两项侮辱国旗罪。古思尧否认控罪,对两案的答辩均为“我系故意侮辱国旗,我唔认罪”(我就是故意侮辱国旗,我不认罪)。
2015年7月,古思尧在湾仔焚烧区旗,2016年3月再被裁定“侮辱区旗罪”成立,裁判官认为他已有三次同类前科,判刑6个星期。
2012年6月及2013年1月,古思尧游行示威时,分别焚烧国旗及涂黑国旗与香港特区区旗,经审讯后被裁定3项侮辱国旗及1项侮辱罪成立,共判9个月,他上诉后减刑至4个半月。
根据《国旗及国徽条例》第7条,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五万元罚款及监禁三年。
黎智英等15人涉非法集结案 押后至7月30日再审
乱港分子、“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到香港西九龙法院应讯。他涉及3宗刑事案件,被控2项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及3项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每项罪名最高可判囚5年。最终经过审讯,法庭决定将案件押后至7月30日再审,黎智英获准以原有条件保释。
上午8时55分,戴着蓝色口罩,身穿深灰色西装外套的黎智英抵达法院。此外,李柱铭、杨森、何俊仁及单仲偕等14名反对派人士被控于去年8月至10月多次参与和组织未经批准的游行,以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也来到法院应讯。
据了解,15名被告涉及的4宗案件分别为,去年8月18日、8月31日、10月1日和10月20日的4次非法的集结示威,黎智英涉及其中3次。案件于早上9时半开庭,经过审讯,4宗案件均押后至7月30日在区域法院再审,各被告继续以原有条件保释候审。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