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有关部门获悉,福建泉州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抢险救援、伤员救治和事故调查处置等作出部署。福建省公安机关对23名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49名公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其中7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泉州市新星机电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金锵、泉州市广鑫建设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条辉等23名相关责任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赖开族、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财水、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原副局长张汉辉等7名公职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对该起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41名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予以诫勉。其中:省管干部9人、泉州市管及以下干部33人;主要领导责任14人、重要领导责任5人、监督责任2人、直接责任21人;厅级干部7人、处级干部13人、其他22人。
事故发生后,福建省委和省政府全力以赴开展救援救治和善后处置工作,并立即在全省各领域组织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房屋结构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压紧压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事故处理决定作出后,福建省委和省政府进一步深入检查反思,深刻汲取教训,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对所有责任人惩治和追责,并对进一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等作出部署安排,努力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