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委政法委7月3日下午通报了一起违法嫌疑人在派出所内非正常死亡事件。
该通报称,2019年4月20日凌晨,鄞州区钟公庙派出所内发生一起违法嫌疑人非正常死亡事件。目前,已对涉案人员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启动对其他相关人员的问责。
通报称,4月19日21时57分,钟公庙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鄞州区某小区东门有人醉酒闹事,推搡小区保安,损坏小区大门栏杄。该所值班民警王某带领队员赶往现场处警,将违法嫌疑人俞某某(男,53岁,鄞州区人)传唤至派出所,并带至候问室醒酒。期间,俞某某大声吵闹,并用头、肩等部位多次撞击派出所候问室玻璃门,看管辅警曾使用约束带对其进行约束。后俞某某表示身体不适要求就医,六名看管辅警对俞某某的就医请求未予处置,也未向值班民警报告。之后俞某某边讲“我要咬舌了”边伸出舌头,在场看管的六名辅警立即上前制止,按住俞某某的身体,并往俞某某的嘴巴内塞入毛巾,防止其咬舌。几分钟后,俞某某身体出现异常情况,辅警韩某某报告值班领导闫某某并拨打120急救电话,闫某某赶到候问室进行急救处置,后120急救人员现场急救并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当日,鄞州区成立了由区委政法委牵头的事件处置工作组,区纪委区监委成立专案组对该事件进行初核调查,并及时封存了现场监控视频以备调查和审理之用。为查明死因经家属指定,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于4月27日在殡仪馆进行尸检。6月11日,该院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为:俞某某符合自身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心肌桥合并心脏肥大,在醉酒(血液中乙醇含量为 194mg/100m)、头部损伤及人为控制等因素作用下促发心功能障碍死亡。
鉴于韩某某等六名辅警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后果,涉嫌玩忽职守罪。区监委对韩某某等六人予以监察立案调査,已将该案移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现六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值班领导闫某某、民警王某已依纪依法立案审查。
目前,案件调查和善后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之中。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付垚
编辑/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