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前夕,北京怀柔法院召开涉加班费劳争案件新闻通报会,通过对近两年该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总结和梳理,通报了该类案件的特点和涉加班费案件的审理情况。
据统计,怀柔法院2016年至2018年期间审结劳动争议案件共882件,其中涉加班费案件221件,基层员工中主张加班费是管理层员工的3倍多。
怀柔法院民一庭庭长许英表示,在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平日延时加班三种加班类型中,休息日加班更容易引发劳动争议,就判决结果而言,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法院的支持率更高,占到65%的比例,平日延时加班和休息日加班有五成左右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数据丨加班引发劳动争议 近七成获法院支持
一段时间以来,“996”话题成为整个社会热议的话题。
所谓“996”是指每天上午9点工作到晚上9点,每周工作6天。随着社会竞争的日趋激烈,员工超时工作、休息日加班,微信工作群不分工作日、节假日狂轰滥炸,已成为不少企业的常态。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在最极端的情况下,每日也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但是,对于一些公司来说,工作时间的限制形同虚设,加班文化盛行职场,严重影响了人们的身体健康,也大大减少了幸福感。
经统计,怀柔法院2016年至2018年期间审结劳动争议案件共882件,其中涉加班费案件221件。在用人单位的类型上,涉诉用人单位集中在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在劳动者类型上,基层员工主张加班费的是管理层员工的3倍多。在结案方式上,以判决为主要结案方式,调解撤诉率相对较低。三种加班类型中,休息日加班更容易引发劳动争议,就判决结果而言,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法院的支持率更高,占到65%的比例,平日延时加班和休息日加班有五成左右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案例丨三大案例告诉您 哪些维权获支持
案例1:用人单位加班工资计算基数错误未足额支付加班工资
王某于2017年入职某公司从事技术工作,每周六固定加班8小时,合同约定工资5000元每月,其中含固定加班费600元每月。双方提供的薪资发放表显示王某的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2000元、技术工资2400元、加班费600元,小计5000元。王某认为其周六加班费计算基数应按5000元每月计算,公司认为应按基本工资2000元计算。双方协商未果,王某起诉要求公司支付工资期间周六加班工资差额。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与公司约定的工资标准为5000元每月,而该工资标准中含加班费600元,王某的加班费基数应以(5000-600)元为基数计算,公司以基本工资为加班费计算基数于法无据。
案例2:用人单位滥用倒休逃避支付加班工资
马某于2016年9月入职某公司担任操作工,双方签有书面劳动合同,实行标准工时制,后双方劳动合同于2018年9月到期终止。马某起诉要求公司支付其延时加班工资。公司辩称对于马某可能存在的延时加班已安排倒休,并向法庭提供了马某签字确认的考勤表证据。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被告安排原告延时加班,虽安排倒休,仍应依法支付原告延时加班工资。
案例3:未经审批不定时工作也要付加班费
刘某于2009年11月入职某加工厂从事操作工工作,该劳动合同约定刘某工作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刘某的工作周期为上12小时休24小时。后刘某起诉要求支付双休日加班工资。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司虽然与刘某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但未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仍应按照标准工时制度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建议丨维权流程、取证技巧、诉讼时效都要牢记
如果劳动者被强制要求加班,以及因拒绝加班,而被降职、降薪、处罚、辞退,员工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实践中劳动争议的案件特点,怀柔法院民一庭副厅长姜丽娜给出三点维权建议:维权流程要记牢。我国针对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裁两审机制,劳动者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首先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但是追索加班费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月金额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证据留存有技巧。加班事实的举证以“谁主张、谁举证”为原则,以减轻劳动者举证责任为补充。劳动者就加班事实提交的证据一般包括员工手册、考勤制度、考勤记录、工作安排通知、上下班时间调整通知、工资发放凭证、工作资料、工作成果、工作记录、短信记录、电子邮件、录音、视频等,在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有所欠缺的情况下,劳动者可提供证人证言予以补强。劳动者仅提供证人证言的,不予采信。
起诉时效不能超。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提出加班费主张的,不受仲裁时效限制。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主张加班费权益的,至迟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在劳动关系终止一年后提出的,超过仲裁时效,在用人单位提出时效抗辩的情形下,将得不到法律保护。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健勇
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