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张黑洞是如何被拍到的科普可能还没有做完,围绕着“黑洞”图片的版权争论在线上演。而由这张“黑洞”照片引爆的网络舆情或许将吞噬一家公司。4月11日,有网友发现视觉中国网站上出现了印有版权声明的“黑洞”图片,并称要用作商用需向其咨询购买。此举引发了网友对该图片版权归属的争论。而后有网友发现不少公司的字号、logo均成为视觉中国“版权所有”的图片。不仅如此,国徽和国旗图案也出现在这家网站上,并明码标价。
然而,这只是视觉中国商业模式的冰山一角,这家以收取图片使用权费为经济来源的公司,在遭受图片“侵权”时不接受道歉,只要求“索赔”。在一些被索赔者看来,这一维权无异于敲诈勒索。
事件:一张“黑洞”照片引发的声讨
4月10日晚间,全球首张黑洞照片刷屏了,世界六地同步直播了这起盛事,欧洲南方天文台公布了首张黑洞照片,尽管这张图片是算出来的,而不是拍出来的。首张黑洞照片公布之后,一些公司也趁机做起了营销,网友也展开了P图大赛。
但是,4月11日,视觉中国网站上出现了前一晚公布的人类史上首张黑洞照片。并注明此图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致电或咨询客户代表。
北京青年报记者以客户的身份拨打了该公司购买咨询电话。该客服人员表示,此图片只能用在编辑用途上,编辑使用就一般是媒体的新闻报道。同时,该客服表示如果使用需要付费。而商业用途该公司无法授权。
一旦使用“黑洞”图片就要视觉中国钱?这一消息让众多刚刚陷入“黑洞”P图狂欢的网友不禁“瑟瑟发抖”。
随后,中科院院士武向平表态称:人类史上首张黑洞照片是由200多位科研人员组成的团队完成的科研成果。一旦发布了,就是全世界可以使用的,媒体上也可以看见,只要标注是哪来的就可以。
北青报记者发现,视觉中国网站上的“黑洞”图片基本信息都发生了变化。原本的商业咨询和电话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此图片是编辑类图片,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以及图片说明中也增加了“此图由欧洲南方天文台提供,仅限于编辑类用途,使用请署名欧洲南方天文台;不得用于商业用途”这段文字。
视觉中国官方微博则在4月11日下午发表声明称,“黑洞”照片属于Event Horizon Telescope组织,视觉中国通过合作伙伴获得编辑类使用授权。该图片授权并非独家,其他媒体和图片机构也获得了授权。但是该图片根据版权人要求只能用于新闻编辑传播使用,未经许可,不能作为商业类使用。商业使用一般包括广告、促销等使用场景,视觉中国并未获得该图片商业用途的权利。如未经版权人授权,用于商业用途,将可能存在风险。
揭秘:视觉中国的商业模式
如果单纯只是图片版权问题,也许并不会引发网友如此激烈的争论。事实上,网上更多的人更倾向于声讨这一版权做法。引爆网友声讨情绪的主要是因为图片背后的公司——视觉中国。
北青报记者查询公开的资料显示,视觉中国是一家以“视觉内容”为核心的互联网科技文创公司, 2014年成功在A股上市。视觉中国整合全球优质版权内容资源,通过互联网版权交易平台提供亿级的高质量、专业性的图片、视频及音乐素材,为内容生态中的生产者与使用者提供全方位的版权交易和增值服务。
根据其2018年中报,该公司视觉内容与服务占到收入的82.64%,是其绝对的核心业务。而也有分析人士总结视觉中国的商业模式——从作者处获得版权再销售获利。看上去似乎没有什么问题,但是问题是在维护这条商业模式时,视觉中国却点亮了另外一项赚钱技能。
对很多刚刚进入媒体行业的人来说,都会得到前辈一句谆谆教导——网上搜图的时候,一定放大了仔细看看有没有水印,尤其是视觉中国的水印。一些自媒体人甚至自嘲的说,如果没有收到过视觉中国的律师函,只能说你的自媒体做的还不够大。
因为一旦用了视觉中国的图片,不论是主观故意,还是在搜索时没有弄清版权而导致的误用,视觉中国都只接受“赔偿”而不是删图道歉,即使已经注明“图片来自网络,如侵权即刻删除”。
质疑:合理维权还是“钓鱼”勒索?
去年,中国创投圈大佬、经纬中国创始管理合伙人张颖在与视觉中国就图片版权问题打官司的前夕,发布微博直言视觉中国漫天要价,索要巨额赔偿,要挟企业签年度合同。张颖认为“侵权确实不应该,但这种漫天要价的商业模式更不应该。”
就此事,视觉中国创始人柴继军表示,其版权追踪系统监测到经纬创投的官方认证微信公众号,为建立长远合作,妥善解决经纬创投过往未经授权版权问题及未来图片需求,视觉中国提出14万元的一揽子建议年度合作方案。
同样是去年,以翻译外网文章为主营的“煎蛋网”创始人兼唯一员工Sein在网站上发布文章《被视觉中国索赔图片版权,很难受》,在文章中Sein表示收到了视觉中国的“索赔”邮件,称煎蛋网存在侵权行为,要求赔偿25万人民币(整体打包优惠)。经sein检查后,发现视觉中国是getty images图库的中国代理公司,而煎蛋网所翻译的部分外网文章所自配的图片便是来自于getty images图库,而煎蛋网在翻译转载的过程之直接使用了原外网文章中的图片,构成侵权。
而此次的“黑洞”图片也有异曲同工之处。在该图片真正的版权方欧洲南方天文台(ESO)官网上,使用该图片所遵守的要点为只要注明图片来源:EHT Collaboration,便可自由使用,无关商业或非商业,即使是在该作品的基础上进行创作。但是,视觉中国仍旧宣称该图片如果用作商用存在风险。
在一个自媒体的业务交流群,“求助!我收到视觉中国的律师函了,怎么办?”是高频出现的聊天内容。
会有人出来现身说法:装孙子,低声下气,讨价还价。
而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在视觉中国2017年年报中显示,视觉中国公司自行研发了鹰眼(图像版权网络追踪系统),能够追踪到公司拥有的图片在网络上的使用情况。这套系统能自动抓取互联网上有图片侵权的公司,甚至可以筛选企业微博帐号。
有网友在网上表示,视觉中国图片通过各类渠道散布在网上,部分渠道并没有声明版权,“踩雷”变得很容易,这也让视觉中国的“维权”颇有“钓鱼执法”倾向。另外也有网友称,何时收到视觉中国的律师函,取决于使用了多少图片,总是需要“养肥”了再收割。
对于“滥用维权、漫天要价”,视觉中国创始人柴继军4月11日则表示,因为未经授权使用图片的现象非常严重,很少自媒体会主动来得到合理授权。视觉中国的图片都是摄影师上传的,视觉中国是在维护摄影师的权益。实际上,到视觉中国这里来获得授权并不是特别高的价格,但是如果诉讼途径,就需要更多的费用。图片产业在国内太初级,自媒体也需要逐渐培养起图片版权意识。“从长远来看,视觉中国不可能去‘敲诈勒索’。我们是一个商业公司,你跟我合作签署合同,我给你提供优质服务,就此而已。”
不过,北青报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也发现,关于视觉中国告侵权纠纷的案件中,有不少案件被驳回。被驳回焦点往往集中在:公司对案涉图片是否拥有著作权,被控侵权行为是否发生在公司的授权许可期限内,以及被告方是否构成侵权。
后续:万物皆可视觉中国?
虽然视觉中国发布了对“黑洞”图片的声明,但是这一风波并没有就此停息。
就在证明了视觉中国并不是“黑洞”图片版权人后,更多的网友开始了“捉虫”作业。不少企业的官方微博发布视觉中国网站的截图,上面被声明了“版权”的图片都是自己企业的LOGO。这其中包括苏宁、海尔、百度、360、新浪、南孚、联想以及贵州茅台。
如果说对于这些图片,视觉中国还能以照片创作为理由声明版权的话,团中央官微4月11日下午发布的两张截图,则让视觉中国辩无可辩。
这两张分别是在视觉中国网站上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国徽图案的截屏。上述截屏中带有“版权所有:视觉中国”的版权声明以及如用于商业的咨询电话。团中央官微表示“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并@视觉中国影像。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在共青团中央贴出的截屏中可以看到,国徽一图的价格提示中表示,用于内文(报纸、网站、杂志内容)不低于150元,整版跨页不低于500元,杂志封面不低于1000元。
对于此事,北京青年报记者下午致电视觉中国客服电话,对方表示,对于国旗、国徽一事,稍后将有专人回复。不过,北青报记者登陆视觉中国网站发现,国旗、国徽图案已经在该网站“无法找到”,疑似被网站删除。
随后,柴继军在4月11日接受自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些(国旗、国徽)照片很多都是供稿人上传上来的,我们已经进行了撤销版权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中明确国徽不得用于商标、广告;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私人庆吊活动;国务院办公厅规定不得使用国徽及其图案的其他场合。
道歉:已下架国旗国徽图片
视觉中国官微4月11日声明,经网友举报的视觉中国网站关于国旗、国徽等不合规图片,经查该图片由视觉中国签约供稿人提供,视觉中国作为平台方负有审核不严的责任,为此深表歉意。
其表示,已对不合规图片做了下线处理,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性的加强审核,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田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