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规避“惊装房”陷阱需筑牢立体防线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6-11 07:20

厨房和卫生间的墙砖大面积空鼓,部分已经脱落;墙面、顶面腻子不平且多处污损;空调开关面板安装不正,踢脚线多处漏缝……前不久,四川成都的王女士满心欢喜去收房,没想到竟收到了这样的精装房,“第一次买精装房,没想到是‘惊’装房!”不少购买精装房的业主都有过和王女士类似的遭遇,因精装房货不对板、漏水渗水、甲醛超标等引发的消费投诉和诉讼层出不穷。(6月10日《法治日报》)

开发商宣传的是精装房,购房者接收的却是“惊装房”。一些开发商为了增加卖点,吸引购房者,在卖房展示时会通过样板间夸大或虚报精装房的装修标准,而在实际装修过程中,开发商为了压缩装修成本、提升利润空间,又会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删减项目,降低标准,导致购房者收到的所谓精装房降标减配、货不对板。

通常而言,购房者掌握的商品房及装修信息、建筑装修专业知识有限,较之开发商处于交易弱势地位。实际上,有的开发商不仅在精装房的外在易见部分降标减配,还会在水电暖排线、防水、软装等隐蔽环节糊弄,使用不合格材料,购房者往往难以察觉。即便购房者能够发现一些精装房的装修问题,但由于开发商在宣传环节或在合同中模糊了装修的标准和细节,样板间在开发商销售完商品房后也已被拆除,购房者在维权时往往难以拿出有力的证据,且容易遭遇“踢皮球”,常常陷入维权困境。

买精装房就像开盲盒,动辄开出“惊装房”,对于购房者而言,这显然是一种糟糕的体验,而其背后则是恶意毁约、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侵权行为。有不少购房者由于不满精装房的装修风格和质量,还会对精装房的部分或整体进行重新装修,既加重了购房者负担,又浪费了装修资源。

要规避精装房变“惊装房”的陷阱或套路,需筑牢立体防线。

第一道防线是契约防线。购房者应在买房前、在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对照开发商提供的样板间装修标准和质量,与开发商详细约定精装房的装修项目、装修范围、装修风格、装修标准和质量、装修材料的品牌和价格、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等事项,给精装房套上契约笼头,对开发商进行制约。

第二道防线是标准防线。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国首个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对全装修房装修品质和性能进行评价的团体标准《住宅全装修评价标准》虽然实施,但该标准并非国家强制性标准,对开发商缺乏约束力。鉴于精装房乱象频发,国家或地方有必要出台精装房的强制性标准或管理规则,以样板间展示效果与实际交房效果一致、保障购房者“所见即所得”为基本原则,分地域、分类型、分层次明确细化精装房装修的标准和质量要求,为开发商履约、购房者维权、监管部门监督提供法律依据和指南。

第三道防线是监督防线。目前,监管部门核发商品房交付许可证,也即对商品房质量进行验收时,主要针对毛坯商品房的交付标准和质量,精装修部分不在监管核验范围内,只要毛坯商品房没有问题,就具备了法定的交房条件。这一监管模式客观上让某些开发商在精装环节降标减配、质量缩水有了可乘之机,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某些开发商的侵权侥幸心理、投机心理。

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建立完善精装房备案管理机制,要求开发商对精装房的细节内容进行备案,并把精装修环节纳入交房许可验收范围,依法打击开发商虚假宣传、消费欺诈、恶意毁约等行为。

第四道防线是事后维权防线。购房者应注意留存开发商的宣传承诺信息、样板间资料信息以及与开发商的沟通记录等,如遭遇精装房降标减配、货不对板等问题,通过投诉举报、诉讼等路径积极维权,有关部门则应提升维权效率。

文/李英锋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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