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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ews|江苏高院发禁毒工作白皮书:有新型毒品以爆米花奶茶饮料等形态出现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6-24 16:59

6月24日,第35个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之际,江苏高院发布了江苏法院禁毒工作白皮书(2017—2021)。白皮书显示,从涉案毒品类型来看,涉甲基苯丙胺(冰毒)犯罪案件约占86.62%,涉麻古、摇头丸、大麻、氯胺酮等毒品犯罪在江苏省也较为常见,涉新精神活性物质、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新型毒品犯罪在江苏全省毒品犯罪案件中的占比总体呈上升态势,有的新型毒品以电子烟油、糖果、爆米花、奶茶饮料等形态出现,对青少年极具诱惑性,社会危害不容忽视。

新型毒品犯罪在江苏毒品犯罪案中呈上升态势 以贩养吸边贩边吸情况突出

2017至2021年,江苏各级法院共新收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7173件,审结17467件,其中2017年新收5351件,审结5419件;2018年新收4516件,审结4412件;2019年新收3365件,审结3525件;2020年新收2548件,审结2573件;2021年新收1393件,审结1538件。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呈现出逐年下降趋势。

从江苏全省毒品犯罪案件地区分布情况来看,2017至2021年,毒品犯罪案件排名前五位的地区依次为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徐州,这五个地区的毒品案件数占全省案件总数的57.14%,而泰州、淮安、镇江等地毒品犯罪案件数量相对较少,表明毒品犯罪在相当程度上呈现出与经济发展、人口数量相关联的态势。此外,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案件数量较少,但相对集中,多发生于盐城等化工产业集中的地区。

从毒品犯罪案件罪名分布情况来看,2017至2021年,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受理总数为8662件,占毒品犯罪案件总数的50.44%,其中走私毒品罪和制造毒品罪案件数量较少,绝大多数为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案件。容留他人吸毒罪受理案件总数为6667件,占毒品犯罪案件总数的38.82%,位居第二位。贩卖、运输毒品罪及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江苏省最主要的毒品犯罪类型,占比近90%,表明江苏省是毒品过境地和消费地。

从涉案毒品类型来看,涉甲基苯丙胺(冰毒)犯罪案件约占86.62%,涉海洛因犯罪案件约占10.97%,并呈逐年下降趋势,涉麻古、摇头丸、大麻、氯胺酮等毒品犯罪在江苏省也较为常见,涉新精神活性物质、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新型毒品犯罪在全省毒品犯罪案件中的占比总体呈上升态势,呈现出传统毒品、合成毒品和新型毒品并存的局面。

从毒品犯罪人情况来看,吸毒人员占大多数,以贩养吸、边贩边吸情况突出,不少人沾染毒品后,很快将财产挥霍一空,为谋求生计及获取吸毒资金而走上毒品犯罪道路。犯罪人性别方面,2017至2021年,全省法院生效判决毒品罪犯17660名,其中女性3516人,占比19.91%,高于全部犯罪平均水平。犯罪人年龄方面,25岁以下毒品犯罪人占比9.38%,低于全部犯罪平均水平。犯罪人职业方面,无正当职业人员占比45.45%,高于全部犯罪平均水平。随着毒情蔓延,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江苏省也出现了少数高学历人员参与毒品犯罪的案件,反映出毒品逐渐开始向高学历、有稳定工作收入人员渗透的趋势。另外,约9%的毒品罪犯有犯罪前科,再犯率是全部犯罪平均值的2倍。

从被告人刑罚情况来看,2017至2021年,江苏全省法院生效判决的17660名毒品罪犯中,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3045人,占比17.24%,高于全部犯罪平均值约10个百分点,而在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和非法持有毒品等严重毒品犯罪中,这一比例更是高达25.11%;而毒品罪犯中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的仅有1449人,非监禁刑适用率为8.20%,低于全部犯罪平均值约29个百分点。

利用网络贩毒活动突出

在江苏省毒品犯罪主要特点及态势上,毒品案件数量持续回落。2017年以来,江苏省毒品犯罪案件呈逐年下降态势,至2021年新收毒品案件数1393件,为近十年来最低,表明近年来,随着禁毒斗争深入开展,江苏省毒情形势持续好转,毒品犯罪高发蔓延态势得到有效遏制,禁毒工作成效不断巩固。另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相关防控措施导致国内外人员流动频次降低,海关对入境物品的检查力度也进一步加大,酒吧、KTV等娱乐场所一度关停,抑制了毒品的流通和消费,贩卖、运输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等犯罪案件下降。但是,新冠肺炎疫情好转后,需严防毒品犯罪反弹。

大宗毒品犯罪依然多发。近年来,江苏省大宗毒品犯罪案件仍然较多。从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大宗毒品犯罪案件来看,涉案毒品数量1公斤以上的占比超过40%。毒品数量多达十几公斤甚至几十公斤的案件也屡有出现,支某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涉案毒品高达近50公斤,反映出在巨额经济利益诱惑下,大宗毒品案件仍然较多,禁毒斗争不能有丝毫放松。

利用网络贩毒活动突出。随着信息网络及物流产业的高速发展,毒品犯罪分子越来越多地利用网络和快递实施毒品犯罪活动,“互联网+物流”成为毒品犯罪的重要手段。在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中,犯罪分子利用网络沟通联系方便、网上支付和快递邮寄快捷等特点,运用网络通联工具洽谈交易,通过线上支付平台支付毒资,通过快递邮寄交付毒品的网络贩毒模式已成新常态,贩毒人员携带毒品毒资、当面交易的接触式贩毒模式已越来越少。有的案件中,涉毒人员通过网络平台组织吸毒人员在一起视频吸毒,加速了吸贩毒等违法犯罪的传播扩散,成为毒品犯罪滋生的温床。毒品犯罪向网络空间、物流行业延伸,隐蔽性更强,发现和打击治理难度加大。

农村毒品问题值得警惕。近年来,江苏全省法院办理了一批发生在农村的毒品犯罪案件,呈现毒品向农村地区渗透蔓延态势,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有的案件中,被告人以农村的居所为窝点,从外地购得毒品后大肆贩卖,造成毒品在农村地区扩散。此外,2017年以来,全省法院受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1235件,总体呈上升态势,2021年,此类案件在毒品犯罪案件中占比已达17%,数量仅次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多发生在农村地区,种植人员多具有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等特点。

有新型毒品以爆米花、奶茶饮料等形态出现

白皮书显示,新型毒品种类层出不穷。从2017年以来涉案毒品类型来看,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占比逐渐降低,甲基苯丙胺仍然是江苏省毒品的主流,但随着国家对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和甲基苯丙胺等第二代毒品打击管控力度持续加大,一些吸贩毒人员也试图寻找新型毒品作为替代品,涉新精神活性物质及国家管制的麻精药品等新类型毒品犯罪逐渐增多,此类毒品种类繁多、层出不穷,伪装性、迷惑性强,识别、查处和管控难度大,有的新型毒品以电子烟油、糖果、爆米花、奶茶饮料等形态出现,对青少年极具诱惑性,社会危害不容忽视。近年来,江苏全省法院审结了一批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如南京杨某某、赵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案,系贩卖、运输新精神活性物质5F-AMB的毒品案件,涉案毒品数量达到180余公斤。

毒品不仅损害吸毒者身心健康,殃及家庭和谐幸福,还容易诱发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毒品犯罪及吸毒行为造成的次生危害日益凸显,因吸毒行为引发的自杀自残、暴力行凶、两抢一盗等案件时有发生,江苏全省已发生多起吸毒致幻后杀害亲友或毒瘾发作后为获取毒资抢劫、盗窃他人财物的案件,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在一些案件中,贩毒人员向他人出售国家管制的麻精药品,被犯罪分子用于实施迷奸等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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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王朝
校对/成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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