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保险不是任人宰割的“唐僧肉”
光明论微信公号 2026-10-27 22:11

游客参团旅游时,购买旅游保险本是为求一份保障,反倒惹来一肚子闷气。据媒体报道,浙江的杨先生在跟团旅行时,旅行社要求每人购买80元的意外险。“我们通过保单查询发现,7人保费旅行社实缴16.1元,却收了我们560元,严重欺骗消费者。”提及此事,杨先生非常气愤。

明明只是给消费者缴纳了几块钱的保费,转头就向消费者收取高额保费,这种行为严重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属于典型的消费欺诈。出门旅游,很多人都遭遇过形形色色的“保险陷阱”:合同写明意外险是自愿购买,抵达旅游目的地后,被旅行社强制要求交保险费;有的旅行社收取高价保险费用后,也不提供任何保险单据;有的则吹嘘“最高保额80万”,电子合同上却悄悄勾选“放弃购买”……这不是个别旅行社的“一时失手”,而是行业内一条心照不宣的生财门道——在某些旅行社眼里,旅游保险就是待收割的“唐僧肉”。

根据旅游法相关规定,旅行社有义务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而是否购买取决于消费者的个人意愿,不应被误导,更不能被强制。某些旅行社热衷于套路式推销保险,原因在于其“低价引流”的商业模式。

长期以来,某些旅行社深陷低价内卷无法自拔。为招揽客源,旅行团费一降再降,甚至零负团费也在所不惜。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些旅行社就试图通过“捞偏门”的方式,实现“堤内损失堤外补”,旅游保险就成了他们动歪心思的对象。

实际上,对于旅行社的这些小伎俩,消费者并非毫不知情,只不过很多人懒得较真,而这也使得类似的宰客行为愈发有恃无恐。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不再选择忍气吞声、息事宁人,他们查保单、要发票、留证据,为自己讨说法。这对于试图通过“捞偏门”营利的旅行社来说,是一个严厉的警告——通过信息差和所谓“话术”来收割消费者,必将鸡飞蛋打、得不偿失。

针对旅游市场的不规范经营行为,监管打击力度正在逐渐加强。近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通知,强调旅行社不得强制游客购买指定保险公司、规定金额的意外险。更关键的是,明确把相关投诉转公安部门核查,如果涉嫌强迫交易、诈骗,将被依法追究。

旅游保险之所以成为欺客宰客的“重灾区”,一方面是因为游客担心维权过程繁琐,小额索赔浪费时间和精力;另一方面则在于监管打击力度不足,行业约束机制松散,违规成本偏低。针对此类行为,监管部门的态度从“提醒为主”,主动升级为“核查到底”,释放出了一种旗帜鲜明的信号——事关消费者权益和区域形象,旅游行业是一项朝阳产业,容不得任何灰色利润空间。

出门旅游,图的是一份舒心。对照北京市的新规,期待各地都能积极行动:畅通12345等投诉渠道,让游客反映有门;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自律约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清除害群之马……让诚信经营者赢得市场,让投机取巧者付出代价,维护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

作者:赵志疆

编辑/马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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