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称“光大永明人寿”)因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3万元。
光大永明人寿成立于2002年4月,总部位于天津,注册资本为54亿元人民币,是由中国光大集团控股的国有保险企业。作为一家全国性寿险公司,其业务涵盖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以及相关的财富管理业务。公司现有股东包括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持股50%,为控股股东)、加拿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持股24.99%)、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2.505%)和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2.505%)。
值得注意的是,后两大股东,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旗下投资公司曾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所持全部股权,合计25.01%,合计底价约20.1亿元,且为捆绑转让,不接受拆分受让。信息披露起止日期2026-04-30至2026-07-21。
从经营业绩来看,光大永明人寿在经历了连续亏损后,于2025年实现扭亏为盈。
2025年,光大永明人寿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88.55亿元,净利润1.1亿元。此前,光大永明人寿曾连续三年亏损,2022年至2024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3.59亿元、-5.16亿元和-17.09亿元,三年累计亏损约36亿元。
进入2026年,光大永明人寿业绩表现进一步改善。一季度保险业务收入65.26亿元,同比小幅增长1.62%;一季度净利润达4.76亿元,利润规模已经大幅超过2025年全年盈利总和。
但值得注意的是,光大永明人寿偿付能力指标仍面临一定压力。截至2026年一季度末,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60.99%,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1.98%,均已逼近监管重点核查的预警区间。据了解,受偿付能力影响,光大永明人寿已于今年1月30日零时起暂时停止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
对此,光大永明人寿在偿付能力报告中表示,公司目前正在推进股东增资,拟计划二季度增资18.75亿元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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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范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