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东方甄选了解到,近日,北京市互联网法院对东方甄选诉张某(网名“说书人土土”)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某构成侵权,判令其在抖音、微信视频号等平台置顶发布致歉声明7日,并赔偿东方甄选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0万元。
法院在判决中还着重指出,在本案审理期间,张某仍在密集发布短视频,甚至进行带货直播,在直播中通过讲解案件诉讼情况的方式进行引流并牟取利益。
判决书显示:“通过在互联网上制造热点或者聚集热点,促使公众关注并扩大内容传播,进而增强与公众的情感连接以获得流量吸引,最终向商业目的转化,已经成为当下电商行业成熟的经营策略。但是,在高效引流的同时,也容易滋生浮躁、偏激、甚至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不良内容。”
根据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张某须在抖音、微信视频号、小红书、快手等账号上,置顶发布致歉声明,向东方甄选公开赔礼道歉,持续时间不少于七日,并赔偿东方甄选20万元。截至目前,张某发布的相关涉案侵权文章和视频均已下架。
这并非东方甄选首次针对网络侵权进行维权。2025年5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曾就类似案件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崔某(网名“东坡妹妹”)发布“东方甄选向贵州省政府部门收取七位数宣传费”等不实言论构成侵权。相关谣言阅读量超430万次,吸引点赞超过8000次,误导大量网友跟风围观,对东方甄选的企业声誉造成严重影响,最终崔某被判公开道歉,并赔偿3.6万元。
针对两起案件引发的行业讨论,互联网分析师张书乐表示,消费者可以维权,企业同样可以维权,自媒体有评论企业行为的权利,企业面对恶意抹黑也有权通过法律维权。“自媒体‘黑嘴’的不实言论可能直接影响企业短期销量,造成长期品牌口碑伤害,极端情况下甚至会让优质企业快速倾覆,企业有必要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温婧
编辑/刘忠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