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家虚增利润的上市公司被处罚。
2024年7月5日晚间,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831,广电网络)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利润总额2352.16万元。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24年7月8日停牌1天,并于7月9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广网”,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拟决定对广电网络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4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王立强、韩普和胡晓莱给都给予警告,其罚金分别为240万元、200万元和200万元。
对于本次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广电网络表示将积极落实监管要求,并尽最大努力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按照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满12个月,且公司就行政处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后,公司可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广电网络是全国第一家以省为单位实现广电网络整合并在A股主板上市的国有大型文化传媒企业,公司控股股东为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陕西广播电视台)。
作为区域性运营商,广电网络主营业务主要集中在陕西省范围内,主要通过向广大用户提供广播电视传输、数字电视增值应用、互联网接入、广电 5G 通讯、平台建设运营、工程施工及商品销售等业务获得收入。
2023年12月25日,广电网络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经过6个多月的调查后,公司于7月5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监管部门认为,广电网络在2022年对不符合投资收益确认条件的相关项目的债务重组收益予以确认,导致2022年虚增利润总额2352.16万元,占当年披露的经审计利润总额1977.44万元的118.95%。2024年4月16日,公司已更正前述会计差错,更正后2022年利润总额由盈转亏。
前述虚增利润事项涉及3个项目,分别为白水县雪亮工程、合阳县立体防控体系治安视频监控图像服务安装服务工程,以及社区警务e采通信息平台软件著作权项目。
广电网络在2022年年报中披露,“就白水县雪亮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与维护合同签署《补充协议》,根据合同已完成结算的部分调整应付结算款,确认当年投资收益1560万元”。而实际情况是,前述《补充协议》签订于2023年,在2022年并不满足收益确认条件,导致虚增利润总额1186.23万元。
在2022年年报中,广电网络称在2022年度与13家供应商就协议付款达成供应商折扣承诺,折扣合计3318万元,确认债务重组收益468.86万元,确认的前提为公司在2022年10月30日前交易对方支付约定金额款项。
而实际情况是,截至2022年末广电网络并未向交易对方全额支付款项,不满足收益确认条件,导致虚增利润总额372.95万元。
2022年12月,广电网络子公司广电华通与交易对方达成协议,拟受让社区警务e采通信息平台软件著作权,同时与上述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签订《资产抵债协议》,约定以该软件抵偿双方往来欠款,公司据此确认2022年收益586.72万元。
实际情况是,截至2022年末广电华通并未取得上述软件著作权,不满足投资收益确认条件,叠加综合信用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等因素,导致公司2022年虚增利润总额792.98万元。
上述事项导致广电网络2022年年报合并财务报表虚增利润总额2352.16万元,占2022年年报披露的经审计利润总额1977.44万元的118.95%。广电网络2024年4月16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更正后广电网络2022年年报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由盈转亏。
2023年,广电网络虽在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方面取得一定成果,但整体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全年实现营收23.08亿元,同比下降23.02%;净利润-6.26亿元。今年一季度,公司仍处于亏损状态,亏损额为9316.67万元。
广电网络表示,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现阶段正在优化广电5G通信网、互联网骨干网(CBNET)、固定语音网、广播电视业务网,推进传统业务转型升级,同时将优化财务结构,压缩费用支出,实现降本增效。
在7月5日的晚间公告中,监管部门认为,王立强作为广电网络时任董事长,主持上市公司党委和董事会工作,韩普作为广电网络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晓莱作为广电网络时任财务总监,具体组织编制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他们未能勤勉尽责,对广电网络财务会计报告虚假记载负有主要责任。
此前的6月3日晚间,广电网络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王立强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王立强拟改任公司监事。公司已6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选举韩普为公司董事长。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