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网上发虚假低价租房信息 得到钱款后就不理被害人 法院认定诈骗对其判刑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3-26 12:48
男子在网上发布低价租房信息,有人寻求租房后,男子主动要求避开交易平台,收到顾客钱款后就不再回应被害人,以此诈骗7000余元。3月26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依法判决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罚金5000元。
据介绍,2023年9月至10月,被告人何某利用某网络交易平台发布虚构的低价租房信息,骗取欲前来北京旅游、参加考试的李某某等多名被害人7000余元。
何某主动要求避开交易平台,直接交易,钱到账后便不再理被害人。被抓获归案后,何某已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何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判决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罚金5000元。
宣判后,何某表示不上诉。
该案的法官助理李昌炜提醒广大市民,通过互联网租房时,一定要通过正规的交易平台进行,严格按照平台交易规则,在实际入住之前不要直接向交易对方支付房租,更不要脱离平台,使用平台以外的聊天软件和付款渠道进行沟通和付款。
李昌炜说,市民在选择住房时,尽可能货比三家。通过其它平台寻找是否有相同或类似房源,并对比价格,不轻信陌生人“低价促销”之类的话术套路,避免掉进诈骗陷阱。租房前除了查看住房本身的信息之外,要核实交易对方是否实际拥有房源,有无权利出租房屋等信息。四是妥善保管好付款凭据和沟通记录,一旦发现被骗,及时报警挽回损失。
通讯员 黄硕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屈畅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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