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及《关于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下称“新政”),进一步简政放权,将符合条件的外债签约登记下放银行办理,取消外债账户异地开户核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融资等。
新政实施后,非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除外)通过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模式借用外债的签约登记手续,可直接在银行办理。
这也意味着,符合条件的企业借用外债无需事前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签约登记,就近选择银行即可享受外债登记、提款、还本付息、注销“一站式”服务。
3月12日,第一财经从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获悉,新政实施后截至2024年2月末,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辖区银行累计办理外债签约登记41笔,登记金额7.33亿美元。
江门某电子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表示,该公司近期在银行办理外债签约登记1亿元人民币并成功提款,“以往办理外债签约登记,需事前到外汇局办理签约备案后再到银行办理开户,往返路程100公里。外债签约登记下放银行后,仅需到附近银行即可完成外债签约登记及账户开户流程,业务办理效率大幅提升,整个业务流程比以往更加高效顺畅。”他说。
同时,企业外债账户的使用越便利,越有利于提高跨境资金使用效率。新政进一步简化外债账户管理,取消了外债账户异地开立核准,允许确有合理需求的非金融企业到注册地之外的其他地区银行开立外债账户。
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以往一些大型企业因业务需要,需在企业注册地之外的银行开立外债专用账户,但由于面临外债账户异地开立的核准问题,境外融资链条拉长,资金到账的时间不可控。取消异地开户核准后,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在全国范围内选择银行开立外债账户,大幅提升了跨境融资便利化程度。另外,对于银行而言,还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寻找外债目标客户,支持银行拓展涉外业务。
由于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科技型中小企业对于提升我国科技实力、提高产业链竞争力、稳链固链强链等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新政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主体范围,可在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
随着科研力度加大与技术产品化、商业化进程加快,不少科技型企业转向海外寻求金融机构贷款或私募信贷融资,以解决阶段性资金需求。但由于这类企业处于初创期,自身净资产规模较小,跨境融资额度难以满足用款需求。
新政实施后,将很大程度缓解企业在科研与技术产品化过程中遇到的融资需求难题。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2月末,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辖区累计办理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业务47笔,签约金额2.02亿美元。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