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和完善汽车金融公司风险监管体系,强化分类监管,引导汽车金融公司专注主业,大力促进汽车消费,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2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发布了《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评级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表示,《评级办法》的发布和实施,是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有关“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的重要措施,通过健全和完善汽车金融公司风险监管体系,提升汽车金融公司分类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于引导汽车金融公司坚守专营专业消费信贷功能,围绕服务汽车产业和汽车消费,提升专业金融服务能力,丰富汽车消费信贷产品供给,满足居民购车消费多元化金融服务需要,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扩大内需。
据悉,汽车金融公司成立近20年来,机构数量和业务规模都得到快速增长,作为主要的汽车产业金融支持力量,着力为促进汽车销售、畅通汽车产业链和支持稳定宏观经济发挥积极作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目前行业整体发展相对平稳,资产规模趋于稳定,各家机构在业务模式、风控策略、运营管理和发展战略等方面开始呈现差异化特征。“制定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规则,充分反映当前汽车金融公司经营特点、风险特征和监管重点,强化监管评级结果运用,引导汽车金融公司专注主业,围绕服务汽车产业和汽车消费,提升专业金融服务能力,是十分必要的。”
有业内人士在跟记者交流时表示,《评级办法》的发布主要目的是加快补齐汽车金融公司风险监管体系短板,强化分类监管,引导汽车金融公司回归主业本源,提升汽车金融服务能力,限制汽车金融公司开展高风险业务,有效防范系统金融风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并非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想要加强对汽车金融公司的监管的首份文件。2023年8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汽车金融公司监管,引导其依法合规经营和持续稳健运行。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强化了风险监管,取消股权投资业务。对出资人提出更高要求,强化股东对汽车金融公司的支持力度,适当扩大股东存款范围,同时取消定期存款期限的规定。增加风险管理要求,增设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完善重大突发事件报告、现场检查、延伸调查和三方会谈等规定。
从《评级办法》的内容来看,二者的监管思路一脉相承,都是为了促进汽车消费,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具体来看,《评级办法》共五章二十二条,包括总则、评级要素、组织实施、评级结果与运用和附则,从总体上对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工作进行规范。
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评级办法》对汽车金融公司进行了分类监管。《评级办法》设置公司治理、资本管理、风险管理、专业服务能力、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信息科技管理等6项评级要素,分别赋予10%、10%、35%、20%、15%和10%的分值权重,并对评分原则进行规定。
按照《评级办法》,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会按照初评、复评、审核、反馈监管评级结果等环节进行。监管评级结果从优到劣分为1-5级和S级,监管评级结果数值越大表明机构风险越大。监管将综合评价不同业务的复杂程度和潜在风险情况,将不同的监管评级结果作为汽车金融公司业务分级分类监管的审慎性依据,对于风险较大的汽车金融公司,限制开展高风险业务。
“《评级办法》制定的目的是通过开展监管评级工作,全面评估汽车金融公司经营管理与风险状况,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实现分类监管,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评级办法》的主要特点是通过评级要素的设置引导汽车金融公司转变经营理念,严守合规要求,强化风险防控,发挥专营专业特色功能。
上述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明确监管要素,分类监管,有助于提升监管质效。而对于汽车金融公司而言,推动汽车金融公司高质量发展有助于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助力汽车行业发展、扩大内需,同时有效防范风险。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