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保险“开门红”之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人身保险监管司通报了2023年度人身保险产品情况,进一步对保险公司进行规划和引导。其中,以泰康人寿、中国人寿为代表的9家公司因丰富产品供给被表扬,信泰人寿、平安人寿等15家公司因产品问题被通报批评。
金融监管总局要求,被点名公司应当于2024年2月26日之前完成整改并上报,其他公司应当对照通报问题进行全面自查,立即整改,如果后续出现同类问题,将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
在被表扬的险企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人身保险监管司从丰富养老、健康保险供给;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建设;加大普惠保险发展力度;满足老幼等特殊人群保险保障需求四个维度划分人身险产品的丰富度。
此次被通报批评的险企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人身保险监管司将其主要存在的问题划分为四大类:产品设计不符合“报行合一”基本原则;产品管理不到位,一些低级错误屡查屡犯;精算假设不审慎,部分公司管理专业性有待提升;部分公司对产品智能检核系统相关工作要求重视不够。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监管重点工作再次强调了“报行合一”基本原则。在全行业共同规范产品“报行合一”,明确产品的附加费用率即为可用的总费用率上限,产品定价费用假设与利润测试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假设应保持内在逻辑一致性的要求下,个别公司产品设计违背精算原理,存在明显问题。
回顾保险行业历史,车险行业手续费“报行合一”已在2018年实施。人身险网销渠道产品也在21年互联网新规的要求下执行了“报行合一”。
《通报》最后要求:各公司应当高度重视本次产品通报情况,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充分认识科学高质量的产品报备是“报行合一”工作的重要前提与基础,持续加强和改进产品管理,形成有效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产品的供给质量。
针对下一步工作内容,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人身保险监管司要求:强化人身保险产品智能检核系统的功能作用,加大产品核查力度,规范产品报备工作,全面推进“报行合一”,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范辉、马佳丽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