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深圳市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据此,取得专科护士证书的护士,可以根据医疗机构授权,在专科护理门诊或者社区健康服务机构按照深圳市卫生健康部门公布的目录开具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和外用类药品。(1月7日《华商报》)
是否应该赋予护士部分处方权,是近年来医疗系统的一个热门话题,也有地方进行过尝试。比如2017 年7月,安徽省曾印发《盘活优质护理资源,做实城市医联体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提出探索给予执业护士在高血压、糖尿病以及伤口换药等特定范围内的处方权,在医师的指导下开具处方。2022年10月,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护理部官方公众号发布公告,宣布开展医护协议处方试点,探索赋予护士处方权。
这次深圳市不再仅是倡导和小范围尝试,而是以地方立法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正式赋予专科护士部分处方权。此首开先河之举,或将对临床一线医护工作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医护有分工,但分工过于僵化也会有问题。比如在处理伤口时,倘若只能先找医生开伤口所需外用药品、再找护士处理伤口,不仅增加了周折,而且药品未必适用。再如,近期社会上对“先检后诊”的呼声很高,但“先检后诊”也需要专业判断,让有经验的专科护士在分诊时开具检查申请单,此便民之举有望变成现实。
现在基层医生比较缺乏,有时护士需单独行动。有些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以提供居家护士为主,护士“唱主角”,护士没有处方权,就会束缚手脚。医养结合、网约护士等新型服务模式,也亟需适度有序放开护士处方权,以此来扩大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
更要看到,有些专科护士或高学历护士的部分操作能力高于医生,对特殊伤口的疗治与护理、一些导管的插换、以及接生助产等,不仅操作娴熟,而且对病情的了解程度、对适应症与禁忌症的掌握等,都不逊于医生。专科护士拥有的部分处方权,可以作为医生处方权的补充,进而推动相关医疗质量尤其是专科护理质量大幅提升。
难免有人担心,专科护士部分拥有处方权,不利于医护分工合作,也容易导致和引发医疗事故或纠纷。尽管不能因为有这类顾虑就因噎废食,但这些观点也值得重视,应强化专科护士处方权的资格审查,把要求定得更高一些,并强化过程监管与引导,从而消除此类顾虑。
最需要护士拥有部分处方权的地方,是临床医护一线,社区或家庭;最希望拥有拥有部分处方权的服务对象,则是行动不便的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是医疗技术含量不高但护理要求较高的医养领域。在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和基层医护日益受到重视的背景下,赋予专科护士部分处方权,可让一线和基层医护服务,变得更加亲民和便捷。
文/时本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