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座谈会日前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蔡奇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着力筑牢法治保障,加大督查力度,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文化遗产,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注入强大文化力量。
我国有上百万年的人类史、一万年的文化史、五千多年的文明史,悠久的历史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文化,留下了丰厚的文化遗产。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蕴含着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凝聚着中华民族的智慧与情怀。许多文化遗产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代表性符号和重要象征,其中蕴含的丰富的价值理念、道德规范、治国智慧,不仅可以为治国理政提供有益启示,而且可以为道德建设提供有益启发。保护好、挖掘好、阐释好文化遗产价值,把我国文明起源和发展以及对人类的重大贡献更加清晰、更加全面地呈现出来,使之成为坚定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国的强大动力,是时代提出的重要课题。
我国历史文化遗产是全社会的财富,也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见证历史、促进文化多样性、增进文化认同等公共利益属性。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内涵日渐丰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首次以中央文件形式专题阐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非遗保护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革命文物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四梁八柱不断完善,一幅古今辉映、灿烂辉煌的文化长卷在锦绣大地上徐徐展开。
同时也要看到,当前仍然存在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屡遭破坏拆除或面临严重安全风险等突出问题,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安全面临较大威胁和挑战。有的地方不能正确处理城市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为旅游开发拆真古迹、建假古董的行为时有发生;有的地方许多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老房子、老街区遭到拆除;有的地方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简单理解为文物古迹保护,围而不修、修而不用,未能有效发挥其应有价值。鉴于此,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文化遗产势在必行。
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文化遗产,就要着力筑牢文化遗产保护的法治屏障,进一步发挥检察公益诉讼作用。一方面,检察机关可以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的督促协同优势,对于职能交叉不清、“九龙治水”等难题,推动多部门厘清职责,共同履职,及时有效发现并纠正可能造成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侵害危险的行政违法行为,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助力系统综合治理。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可以发挥民事公益诉讼职能,对破坏、损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违法行为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公益损害责任。
针对建设性破坏屡禁不止、保护对象不完整、保护修缮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要依法加大督查力度,按照“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的原则,指导各地以价值为导向,将不同类型、不同历史时期、富有地方特色的老街区老建筑纳入保护名录,鼓励引导各地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以小规模、渐进式的节奏,补齐街区短板,保护文化遗产。同时,定期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和认定情况、保护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保护利用工作成效开展全面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做好这些工作,方能大力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播更多承载中华文化、中国精神的价值符号和文化产品,积极营造传承中华文明的浓厚社会氛围。
文/北京青年报评论员 栗玉晨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