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至16日,经过为期一周的研讨、磋商、沟通,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与中国船东协会在上海对《中国船员集体协议(A类)》(以下简称“集体协议”)的修订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了新一轮集体协议。
本年度船员集体协商的重点是改善船员在船通讯条件、优化船员工资计算方式、规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和上船协议程序,更好提高船员在船生活品质、工作待遇,促进海上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根据新修订的集体协议,船员在船期间,船东向船员提供免费网络流量,方便船员在船期间的通讯、娱乐、学习。同时,双方约定,船员使用船舶流量,必须遵守船东或船长制定的使用规范,按规定时段、时长和形式使用,不得因上网影响船舶正常工作、本人值班和休息。
为规范船上合同履行,双方协商制订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上船协议规范程序》,船东成立船上劳动关系协调小组,在船东和船员就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上船协议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充分听取双方意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有效保障船员的就业权和知情权。
双方同意,优化完善加班工资计薪标准,按新计薪标准,船员固定加班费将有较大幅度提高。自2024年起,中国船员集体协议将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平均汇率,制定和公布人民币最低基薪表。本轮签订的集体协议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据悉,为了确保签约船东能够切实履行集体协议规定,全国工会12351职工维权服务热线已正式向船员开放。船员可拨打12351反映集体协议履行方面的问题。船员投诉时,需准确提供船东或船舶管理公司及派员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船舶名称、船旗及本人基本信息。
中国船员集体协商工作机制建立于2009年,至今已坚持开展14年,先后出台了中国船员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伙食费标准、船员伤病亡处理行业标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员劳动待遇标准等海上劳动标准,得到了行业认可和广泛应用。2022年至2023年共有886艘船舶申请执行集体协议,在我国履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维护船员合法权益、推动航运业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文/郝赫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