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记者10月14日了解到,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将开展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覆盖42种药品,包含20个注射剂型。与今年8月发布的填报通知相比,右丙亚胺(右雷佐生)注射剂型和艾司洛尔注射剂型2款药品并没有出现在最终的名单中。
全国第九次集采下月上海开标
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3-2)》,将开展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采购文件显示,此次集采的开标时间为11月6日,开标地点在上海市奉贤区。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此次中选规则上,药品集采先确定入围企业,再确定拟中选企业。拟中选企业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其中一个条件为三选一:单位可比价小于等于同品种最低可比价的1.8倍,或单位可比价小于等于0.1元,或申报价降幅≥50%的。
而本次集采标期四年,执行到2027年12月31日。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各地该中选药品上一年的约定采购量。
《文件》明确,存在申报品种不符合“申报品种资格”或涉嫌不如实提供材料;提供处方回扣或其他商业贿赂,进行非法促销活动;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恶意申报,扰乱市场秩序;以向采购方、联合采购办公室行贿等手段牟取中选;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购销协议;拟中选或中选后放弃中选资格;不履行供货承诺,影响到临床使用;中选药品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等16种行为的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情节严重的将被列入“违规名单”。
而申报企业列入“违规名单”的,取消该企业的申报资格;中选企业列入“违规名单”的,取消该企业的中选资格。同时视情节轻重取消上述企业或品种在列入“违规名单”之日起2年内参与各地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资格。
2款药未进最新名单 注射剂占近半数
有年销售额超36亿元大单品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本次集采的42种药物中有20种注射剂型,占到近半数,包括降压药乌拉地尔注射剂型、激素药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剂、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的阿昔洛韦注射剂型等。
而8月28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曾发布《关于开展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药品填报范围涉及195个药品品规,包含44个品种。与当时公布的目录相比,右丙亚胺(右雷佐生)注射剂型和艾司洛尔注射剂型2款药品并没有出现在最新的名单中。
据米内网数据显示,本次集采的20款注射剂2022年在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销售额合计超过168亿元。其中,4款注射剂销售额超过10亿元——神经系统药物丙泊酚注射剂以超过36亿元的销售额领跑,全身用抗感染药物卡泊芬净注射剂销售额超过23亿元,神经系统药物吡拉西坦注射剂销售额超过19亿元,心脑血管系统药物乌拉地尔注射剂销售额超14亿元。
从竞争格局上看,4款注射剂竞争最激烈,葡萄糖酸钙注射剂、缩宫素注射剂、头孢替安注射剂、特利加压素注射剂过评企业均达10家及以上。
米内网分析称,院内市场是注射剂的必争之地,是否中标甚至关乎企业的生死存亡。集采时注射剂产品往往比非注射剂产品竞争激烈,企业也愿意以高降幅来换取市场。
加强“量”的执行
引导高价非中选产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
今年9月国家医保局通报了全国第八次药品集采落地情况——共有39种药品采购成功,平均降价56%,按约定采购量测算,预计每年可节约费用167亿元。截至目前,国家集采药品数累计已达到333种。在耗材集采方面,第三批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采中选结果已于5月份在全国落地实施,共包括14个产品系统类别,覆盖颈椎固定融合术、胸腰椎固定融合术、椎体成形术、内窥镜下髓核摘除术、人工椎间盘置换术5种骨科脊柱类耗材。中选产品平均降价84%,预计每年可节约费用260亿元。
今年7月,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赴上海、湖北调研时强调,第九批集采要强化集采报量、采购、使用等精细化管理,加强“量”的执行,引导高价非中选产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为了集采药品最终能在医院买得着用得上,本次集采《文件》中明确,采购周期中,医疗机构将优先使用本次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医疗机构在优先使用本次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的基础上,剩余用量可按当地药品集中采购管理有关规定,适量采购同品种价格适宜的其他药品。
而此前部分地区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刊发的《填报第九批国采品种数据的通知》中明确,医院报量应与2022年历史采购量进行对比,倘若其报量低于历史采购量的80%时,各级医保部门会要求医院作出说明,同时对历史采购量而不参与保量的医院需要重点关注。过去几年,国家集采药品在部分医院使用率不足的问题时有发生,如江西省医保局通报15家医院采购阿托伐他汀钙、氨氯地平非中选药品的使用比例高且金额较大。
而“量”的执行不代表医院可以不合理用药。本次集采《文件》中还明确,纳入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本次涉及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干混悬剂、吡拉西坦注射剂型、雷贝拉唑口服常释剂型等3个品种,和所在省份省级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或因公共卫生事件、临床指南药物推荐级别变化等因素导致临床需求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的药品,协议执行情况各地可按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量或中选药品使用比例考核。
业内普遍认为,集采对于“国家重点监控品种”给予了高度关注,今后各部门将形成合力,争取临床用药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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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