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行的罚单密集。
9月28日晚间,证监会宣布对中信证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经查,证监会发现中信证券在担任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过程中,存在一些违规情形。证监会要求中信证券合规负责人、投行业务负责人接受监管谈话。
早一天,深交所也发布了对东北证券的警示函。鉴于东北证券在豫金刚石2016年非公开发行项目中的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相关规定,深交所对东北证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中信证券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经查,证监会发现中信证券在担任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情形:一是重组阶段未对标的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主要客户和关联关系等进行审慎核查;二是持续督导阶段未对上市公司销售真实性等进行审慎核查;三是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所购买资产真实实现的利润未达到预测金额的50%;四是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严格。
证监会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7号,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六条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财务顾问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按照《重组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和《财务顾问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中信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现要求中信证券合规负责人、投行业务负责人于2023年10月13日15时00分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证监会接受监管谈话。
证监会表示,中信证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应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负有责任的业务人员、内控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证监会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与此同时,该项目的部分负责人焦延延、袁熊、张剑等3人也被证监会要求一同接受谈话,或者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东北证券被出具警示函
最近,因投行项目被罚的,不仅仅只有中信证券,还有东北证券。9月27日,深交所发布了对东北证券的警示函。
警示函称,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45号)查明的事实,东北证券作为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金刚石)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机构,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首先是,未对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审慎核查。未按要求对非公开发行对象之一北京天证远洋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资金来源审慎核查,未发现其认购资金实际来源于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且由豫金刚石关联方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郭某希、郑某芝夫妇,以及本次发行认缴对象朱某营及其配偶曹某霞进行担保等情况,《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与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其次是,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未对募集资金置换预投资金事项审慎核查。未充分核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情况。未充分关注募投项目流动资金的用途和程序。未对涉诉事项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
深交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2.25条和《保荐工作指引》第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第16.1条的规定,深交所对东北证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你公司对此应高度重视,针对违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引以为戒,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照相关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提供证券服务。”深交所表示。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