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办理首宗适用《婚姻家事安排》案件 快速认可执行香港法院命令
南方日报 2023-08-24 09:31

“非常感谢何法官,处理速度非常快。既保障了我的权益,也没有耽误我的工作,真的特别感激!”近日,来自香港的王女士通过电话诚挚地向东莞中院法官何小玲表达了感谢。

2022年,香港法院作出婚姻诉讼案命令,判令何先生于绝对离婚令颁出后的6个月内将其位于东莞市常平镇的物业所享有的一切权益转让予前妻王女士。

2023年4月,王女士向东莞中院申请认可并执行香港法院作出的婚姻诉讼案命令。东莞中院受理后,合议庭迅速组织安排听证。因被申请人何先生是香港居民,承办法官何小玲考虑到,若采用传统的送达方式,本案送达周期可能需要数月到半年,将严重影响案件的审理效率和当事人的权益。

该如何缩短送达时间?何小玲仔细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法律规定及规程指引后,采用了让当事人代为送达的方式,即由王女士代为向何先生送达诉讼文书。

王女士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将代为送达的全过程用视频形式记录并提交给法院,在19天内即完成了案件材料的送达。

顺利解决送达问题后,合议庭开展听证并迅速进行合议,于听证后5天内作出裁定,认可并执行香港法院作出的婚姻诉讼案命令。

东莞毗邻香港,大量港人港商在东莞投资创业、学习生活,两地人员流动频繁、经济交流活跃。香港法院作出的婚姻家事判令中涉及位于东莞财产处理的案件数量不在少数。

“这是东莞法院首宗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简称《婚姻家事安排》)的案件,也是首宗适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人民法院审理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的指引(一)》中规定的采用符合香港法律规定的送达方式向香港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的案件。”何小玲说。

何小玲介绍,《婚姻家事安排》实施之前,香港法院作出的涉及财产和子女抚养的判令,当事人只能在内地法院重新提起诉讼,增加了当事人权利实现的时间及经济成本。《婚姻家事安排》填补了两地司法协助在婚姻家事领域存在的空白,让有关婚姻家庭的案件在两地之间可以相互认可和执行,避免当事人重复起诉。

“这次案件的处理,让我们切实感受到了东莞法院的专业、负责、创新、高效,让我们香港同胞对人民法院工作的认同感更高了。”王女士由衷地说。

文/施美 袁小燕 刘锐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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