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旅游旺季来临多个旅游热门地发告诫函:不得缺斤短两 餐饮住宿等暑期不得随意涨价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7-12 16:41

眼下,暑期旅游旺季来临,多个暑期热门旅游地游客增多,餐饮、住宿等消费热度上升。7月12日,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大连、大理、丽江古城、西双版纳等多个旅游热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发布提醒告诫书,要求商家不得缺斤短两、不得哄抬物价、不得价格欺诈,严禁宾馆、酒店、客栈经营者对游客通过网络平台预订的房间以各种理由退房或在办理登记入住环节临时涨价和加价。

西双版纳:旅拍等行业价格如有变化须及时更换标价签、标价牌

7月11日,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管局发布2023年暑期市场价格合规经营行为提醒告诫书,告诫餐饮、民宿宾馆、旅拍、旅游购物店等经营者要明码标价,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不得强制搭售商品,不得捆绑服务项目,变相大幅度提高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旅拍、餐饮、住宿、停车、娱乐等服务行业,价格如有变化的,必须及时更换标价签、标价牌,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配套停车场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开展促销活动时,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应当显著标明条件;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虚假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

大连:规范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 不得缺斤短两

近期,大连旅游日渐升温,游客逐渐增多,餐饮、住宿、旅游、购物等消费热度持续上升。数据显示,目的地为大连的暑期订单量同比增长319%。基于此,7月12日,大连市场监管局发布告诫书,提醒大连全市旅游消费市场经营者严禁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欺客宰客等。

在价格方面,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要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哄抬物价,不得价格欺诈。规范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缺斤短两;货真价实,不得掺杂掺假;自愿交易,不得强迫交易或搭售商品;宣传内容真实准确,不得实施不正当竞争;规范合同行为,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食品生产和经营者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不得销售、使用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切实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履行食品安全管理和风险隐患排查职责,保证广大消费者及游客食品安全。

大理: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暑假期间不得随意涨价

坐拥苍山、洱海、大理古城的云南大理7月10日也发布了暑期市场价格合规经营行为提醒告诫书,告诫经营者依法明码标价。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从事零售业务的,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主要内容;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的,还应标明相应项目。经营者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不得对政府定价项目擅自涨价,不得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外收费、收取未经标明的费用。

不得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餐饮、住宿、停车洗车、娱乐等服务行业,在暑假期间不得随意涨价,价格如有变化的,必须及时更换标价签、标价牌,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配套停车场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甘南州:不得以虚假“传统习俗”诱导、恐吓、欺骗消费者

凭借着村庄、草原、湖泊、河流等丰富的景观,甘南州近年来一直受到游客青睐。同样是在7月10日,甘南州市场监管局也发布了提醒告诫,要求经营者坚持依法经营,严禁欺客宰客。依法合理定价,依法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加强价格自律,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超标准收费,不得欺客宰客,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强化诚实守信意识,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以虚假“传统习俗”诱导、恐吓、欺骗消费者;不得捆绑销售、强制消费;严禁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落实减免优惠政策、捆绑收费、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各类“价格刺客”等旅游乱象的发生。各经营者不得店外喊客、挥手揽客,不得跟客缠客、追车缠客,不得强占公共停车位、乱收停车费,应当尊重游客、文明用语,自觉规范旅游市场经营行为,自觉维护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丽江古城:严禁宾馆酒店客栈等对游客预订房间临时涨价和加价

日前,热门旅游目的地云南丽江客流量明显增多,古城内大多数客栈的入住率已经达到了70%左右。7月11日,丽江市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告诫书,提醒旅游市场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高上涨。各经营者(单位)应当严格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商品和服务名称、计价单位、销售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宾馆、酒店、客栈行业要加强行业自律,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维护旅游市场正常价格秩序。严禁宾馆、酒店、客栈经营者对游客通过网络平台预订的房间以各种理由退房或在办理登记入住环节临时涨价和加价。

各景区景点要严格按照《云南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做好景区景点门票价格公示工作,包括举报电话、监督机关、特殊群体优惠办法等。景区门票价格和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要严格按政府制定价执行,不得擅自提高价格。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王朝
校对/房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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