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之内,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对3家机构启动自律调查,对5家金融机构及个人予以相应自律处分。《经济参考报》记者统计发现,截至5月13日,年内已经有包括建设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在内的8家金融机构被交易商协会启动自律调查,远超去年同期。
交易商协会近日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银行间市场交易自律管理,制定完善相关自律规则,加大违规交易查处力度,不断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正常运行秩序。
银行类金融机构违规占比高
交易商协会日前通报,基于监管部门反馈线索,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交易商协会已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涉嫌违规行为开展自律调查。在此之前的5月9日,交易商协会公告,分别针对中国进出口银行金融债券发行涉嫌违规行为,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销业务涉嫌违规行为开展自律调查。
这是5月份以来,交易商协会在一周之内先后对3家银行开展自律调查。在此之前,交易商协会于4月4日对工商银行启动自律调查。公告披露的原因显示,工商银行主承销的多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定价严重偏离市场合理水平,干扰了市场秩序,涉嫌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相关规定。交易商协会依规已对工商银行开展自律调查。
除了上述几家大型银行,今年3月31日,交易商协会宣布对4家涉及发行环节违规金融机构启动自律调查。具体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未合规开展发行工作;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收取发行人大额财务资助;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协助相关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交易商协会表示,4家金融机构的相关行为均涉嫌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规则,依规已对4家机构开展自律调查。
根据交易商协会发布的工作动态统计,今年以来,上述8家被陆续开展自律调查的金融机构当中,5家机构在债券发行环节涉嫌违规,3家机构涉及承销环节。其中银行类金融机构占绝大多数,包括了政策性银行、全国性银行、城商行等。
中国市场学会金融委员付立春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由于银行在债券市场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未来银行活动的规范化也会对债券市场产生比较大的影响。
严查违规债券代持交易
除了对以上8家机构开展自律调查以外,近期,交易商协会集中查处一批违规债券代持交易的金融机构。5月8日,交易商协会公告通报,大连银行等多家机构存在债券代持交易等违规行为。郑州银行、江西银行和青岛银行,内控执行不严或流于形式,未有效评估交易合理性,作为中间方以现券买卖或做市等方式参与债券代持交易链条,交易笔数和金额较大。
公告显示,大连银行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机构,通过做市业务方式,每日滚动开展买卖方向相反、清算速度不同的现券交易,代持利率债活跃券,且规模较大。其中,该行在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期间,违规开展为他人暂时持有债券的相关交易,规避相关监管规定,虚增做市交易量,相关交易未反映真实或正当交易目的,未严格遵守做市业务规范,内部未能有效防范交易发生。郑州银行、江西银行等,在上述相同时间段,为相关机构违规代他人持有债券提供了便利条件,开展涉事交易未反映真实或正当交易目的,内部未能有效识别交易风险或防范交易发生。此外,粤财信托未严格履行产品管理人职责,相关信托计划为代持债券损益兑现提供便利。经交易商协会2023年第8次、第9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已对上述机构及个人予以相应自律处分。
交易商协会指出,做市商作为银行间市场基石机构,承担着提高市场流动性、促进价格发现的重要作用,应切实提升做市交易能力,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确保合规稳健展业,“真做市、做真市”。同时,资管产品是银行间市场债券投资交易的重要参与者,产品管理人应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要求,切实履行管理人职责,加强从业人员行为监督,规范开展各类业务,有效防范违规交易发生。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规定,不同程度的违规情形,对应相关自律处分措施包括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暂停相关业务、取消业务资格等。其中,取消业务资格,指取消处分对象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业务资格,且2年内不受理其业务资格申请。
债券市场严监管态势持续
在针对前述8家金融机构开展自律调查的同时,交易商协会强调,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机构,在从事相关业务过程中,务必牢固树立市场责任意识,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要求,合规展业,自觉维护银行间债券市场运行秩序。
中国证监会2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债券监管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全面深化债券重点风险防范化解,努力推动债券违约风险进一步收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全面深化债券科技监管,完善符合债券特点的监管制度机制。市场消息称,交易商协会近日召集部分国有大行、部分政策性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开会,传递明确的监管从严信号,表示会对债券市场乱象进行全方位肃清。
付立春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当前对整个金融资本市场的监管越来越趋于规范和严格,这是一个趋势。在新的监管框架下面,对于银行和庞大的债券市场的监管体系,也正在调整和优化。在金融市场结构化改革过程中,特别是针对庞大的债券市场的规范化发展,从市场和规则两方面也将面临一些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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