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显示,主播“柯柯baby”关联公司常熟市一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一柯网络)偷税被罚款219.98万元。
截图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针对一柯网络的处罚事由共4项:
一是隐匿销售收入,少申报缴纳相关税费。通过分析一柯网络与某电商平台对接收款和结算的电子账户,2019-2021年,一柯网络经营收入(不含税)为3558.33万元,其中2019年620.74万元,2020年1709.15万元,2021年1228.43万元。一柯网络2019年多申报经营收入41.34万元,2020年隐匿经营收入703.41万元,2021年隐匿经营收入482.75万元。
二是多列成本并抵扣进项,少申报缴纳相关税费。一柯网络通过某电子账户支付的部分经营支出共计501.21万元,其中2020年214.36万元,2021年286.86万元。上述支出未取得扣除凭证,未税前列支。
2020-2021年一柯网络投资人成立2户个体工商户:常熟市服装城柯柯宝贝文化传媒工作室、常熟市莫城街道仟柯文化传媒工作室,解决部分费用无发票列支问题,并筹划利用税负差少缴所得税。两户个体工商户在2020-2021年开具给一柯网络网络直播服务费发票,其中常熟市服装城柯柯宝贝文化传媒工作室2020年度开票金额204.53万元,税额2.05万元,2021年度开票金额176.08万元,税额1.76万元,合计开票金额380.61万元,税额3.81万元,常熟市莫城街道仟柯文化传媒工作室2021年度开票金额201.19万元,税额2.01万元,一柯网络取得发票后在2020年度、2021年度多列成本并作为进项税额抵扣,未按规定纳税调整,其中2020年度多列成本204.53万元,2021年度多列成本377.27万元。
三是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一柯网络2019 -2021年期间经营用的电子账户的结余资金为投资人本人、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财产性支出合计713.85万元,一柯网络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是应补缴税费情况。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认定,一柯网络少列收入多列支出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行为属于偷税。
基于此,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决定,对一柯网络少缴增值税74.51万元,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37.25万元;对一柯网络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5.22万元,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2.61万元。
一柯网络通过少列收入的方式少缴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217.47万元的行为属于偷税,决定对一柯网络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108.74万元。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决定,对一柯网络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42.77万元的行为,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71.38万元。
按此计算,一柯网络合计被罚款219.98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2月24日。
在微博,@柯柯baby的简介是一柯网络科技创始人。
来源:微博
根据此前其发布的一则声明,柯柯baby真实姓名为颜科,是淘宝直播号“柯柯baby”的主理人和一柯网络的负责人。
天眼查APP数据显示,一柯网络成立于2015年9月,是一家以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颜科持有60%股权,为实际控制人。
(中新经纬APP)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