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丁某在美容美发店充值1万元治疗扁平疣,剩余的钱想退却退不了,便起诉至法院。1月16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法院公开的裁判文书中获悉。因祛除扁平疣属于医疗美容的范畴,该美容店并未取得相应许可。最终被法院判令退一赔三。
据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显示,2022年5月7日,丁某在美容店理发时,工作人员向他推荐可以治疗扁平疣,丁某交了4340元治疗费,同时支付10000元办理了该店的美容卡。次日,丁某通过微信与美容店工作人员联系告知,“我医生朋友告诉我还是去医院看疣,你把‘点疣’产生的费用扣掉,其他的钱退给我吧”。但美容店工作人员却说,“你去医院干什么呢,扁平疣点掉了就没有了,你卡里剩余的钱可以做按摩和面部护理”。
见丁某仍坚持要求退款,工作人员继续回复称,“首先你这不属于病理性问题,只是一个扁平疣。再者你剩下的钱是充到卡里后期做项目,和这个没有冲突”。因美容店拒绝退款,丁某便致电市民热线投诉,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回复称“现场检查美容美发店没有发现开展医美项目的产品和仪器,已约谈相关负责人进行配合退款工作”。
后丁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美容店退一赔三,即退还点疣费用4340元,赔偿13020元,退还美容储值卡未使用5660元及理发储值卡500元,合计23520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丁某接受的祛除扁平疣项目属于医疗美容的范畴。医疗美容系国家行政许可行为,美容店系个体工商户,并未取得许可。美容店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与丁某订立医疗美容服务合同,违反了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无效。美容店应当返还丁某已消费的点疣费用4340元及未使用的美容储值卡费用5660元,合计10000元。
而无论是医疗资质还是诊疗方案,均是影响丁某选择服务的重要参考因素,美容店有义务作如实告知。美容店明知其医疗资质存在缺陷,仍对丁某进行祛除扁平疣项目治疗,侵害了丁某的知情权,构成欺诈,应当三倍赔偿丁某已消费服务费的4340元,即13020元。
此外,由于丁某没有提供证据证明理发卡剩余金额,对于丁某要求退还500元理发储值卡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后美容店不服武汉市武昌区法院的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称,丁某已花费的4340元不应退还。美容店认为,丁某明知治疗扁平疣花费是4340元,仍然为了身体健康在美容店处充值10000元,其剩余5660元不是为了治理扁平疣,是为了其他美容项目。美容店依法申请营业执照,有生活美容和美发的资质,丁某在美容店处治疗扁平疣花费4340元,剩余5660元丁某是用于按摩和面部护理的。虽然美容店治疗扁平疣超出经营范围,导致合同无效,但是5660元其他美容项目的合同不一定无效。
二审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法院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美容店工作人员推荐丁某治疗扁平疣,丁某遂支付10000元办理该店的美容卡,并在该店进行了一次祛除扁平疣项目,花费4340元,该费用从该卡中扣减。美容店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情况下,与丁某订立医疗美容服务合同,应当认定无效。双方办卡时并未明确该卡是美容消费用途,只是在丁某提出退卡要求时,美容店才提出可用该卡上余额进行美容消费,且丁某单独办理了500元理发储值卡,说明前述美容卡是限于治疗扁平疣项目的。美容店主张美容卡上剩余5660元不是为了治理扁平疣,是为了其他美容项目,因无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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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