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千元买来机场遗失行李箱结果开出4万元物品?近日,有关“无人认领行李箱盲盒”的话题冲上热搜。在机场、车站丢了行李,转手就会被卖?这些“行李箱盲盒”是真有其物还是商家炒作?把别人丢了的东西拿来卖,真的合法吗?
机场行李箱“无人认领”,转手就能卖?
近日,一博主晒出开启“无人认领”行李箱的视频,引来众人围观。这位博主声称自己花1000块钱,买了一只在机场长时间无人来领取的行李箱,总价值高达人民币四万多元。如此“物超所值”的盲盒,立刻引来网友议论。有人好奇:“很想知道,机场或者火车站的长期无人认领行李箱是怎么到了这些网红手里的?” 有人怀疑:“有没有一种可能,上下全是炒作。”有人普法:“开别人的箱子,即使是无人认领这种,也涉及侵权吧!”总之,一时间议论纷纷。
好在视频中所涉及的机场工作人员已经站出来辟谣了。不过,机场、车站的“无主”行李箱到底是怎么处理的?会流入市场买卖吗?
多家机场、车站表示:“真是无稽之谈!”
“无人认领行李箱”到底去往何处?8月8日,记者联系了江苏多家机场和火车站发现,关于失物处理流程,各家自有规定,但是几家场站的工作人员几乎异口同声表示:“网上视频看到了,真是无稽之谈。”
记者从苏南硕放机场了解到,遗失物品在进入柜台前,要接受X光机检查,以确保里面没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然后,工作人员将根据物品的外观、形状、颜色等特征进行登记,并为其拍“定妆照”,最后贴上带编号的“身份证”。走进机场遗失物品库房,多个货架上井然有序地摆放着各种物品。苏南硕放机场航站区管理部公共服务科科长俞璐告诉记者,他们会对每天拾获的遗失物品进行分类,并将遗失物品信息发布在苏南硕放机场微博和机场官网进行公示,再用密封袋对遗失物品进行保护。
按照苏南硕放机场遗失物品管理要求,将乘客遗失的物品按易腐物品、生活用品(已开封)、证件类和其他遗失物品进行分类处置,并保管一年(易腐类物品根据保质情况销毁),到期按规定处理。“保管超一年的遗失物品,我们要求二人以上工作人员在场才可以开箱整理。”俞璐表示,“所有遗失物品都有他们的专属信息,机场是绝对不允许拍卖旅客的行李箱的。”
“发现无主行李,一般会根据行李条核对外站少收查询电报,确认外站少收的,尽快速运外站。如果是本站的,我们会找到旅客联系方式和失主本人联系。国际航班无人认领行李无法找到失主时,一般通报海关,移交航空公司代办。”南通机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截至目前还几乎没有无人认领的行李。
而东航江苏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7天无人认领行李我们会退回始发站,外站退回的多收行李会统一放进多收物品仓库。”记者进一步询问,常年积累仓库不会爆仓吗?工作人员表示,这样的无主行李少之又少,不存在爆仓问题。
不过,相对于航空而言,铁路系统处理的失物招领情况就比较频繁了。“每天都有旅客丢东西,今天上午G7357次列车上,我们还帮一名从溧阳去杭州的旅客找回了遗失的社保卡。”上海铁路局南京客运段高三车队总支书吴隽告诉记者,旅客丢的东西五花八门,一般列车都会根据旅客到达的城市,随车将物品带去相应车站,通知旅客前去认领。某火车站工作人员则表示,超过180天的无主物品大多都是不值钱的东西,车站会根据规定处理,收入一律上缴国库。
别人的行李箱,难道真能随便买卖吗?
8月8日,记者在某宝和某鱼网站查询发现,通过“无人认领行李箱”或者“机场遗失行李箱”等关键词,已经查询不到相关在售商品。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蓝天彬律师说,根据《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蓝天彬律师说,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因此,机场或者商家无权出售“行李箱盲盒”。如果擅自出售,涉嫌违法侵占。并且,行李箱盲盒关系到个人隐私,也涉及侵犯隐私权。
此前一些售卖视频中,还有博主表示,出售的是欠租房客的行李箱。蓝天彬表示,如果是租客遗落的,房主擅自出售,也涉嫌违法侵占以及可能侵犯隐私权。如果是租客不交房租,房主实施扣押或抵押,那么也不能擅自出售,要经法院判决和执行。
文/刘梦雪 石小磊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