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在限购区内持有满5年商品住房不计入家庭住房查验套数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6-03 10:17
6月2日晚间,广东省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佛山市金融工作局和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因城施策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将佛山市商品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禅城区祖庙街道、南海区桂城街道、顺德区大良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南庄镇、石湾区和禅城区张槎街道将不再限购。
同时,在限购区内,因改善住房需求购房的,其持有满5年的商品住房,不计入家庭住房查验套数。满5年的商品住房在买卖、赠与、司法拍卖时,无需进行购房资格查验。
《通知》称,将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用地配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存量闲置非居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研究通过适当方式处置盘活房地产企业自持物业等存量资产,用于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住房等。
在保障住宅用地供应方面,对于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50%土地出让价款后,可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开发报建手续;剩余50%土地出让价款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缴款时间付清后,可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通知》在落实金融支持政策上提到,支持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鼓励各商业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整体下行。研究进一步加大公积金住房按揭贷款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房地产信贷投放额度,提高审批效率,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开云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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