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已部署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实施,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在生态环境部党组5月27日召开的传达学习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上,生态环境部主要负责人表示,生态环境部要统筹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环评服务保障,推进“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实施。
而在此前一天,生态环境部召开的推进“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已经明确,在稳经济大盘这个大局面前,要以更强的紧迫感高质量推进重大工程落实落地。
第一财经记者从生态环境部有关部门了解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生态环境部明确,对于生态环境部牵头的重大工程,要准确把握性质特点和关键内容,精准发力。对处于前期谋划阶段的工程,要做深做细方案比选和可行性研究,积极协调落实资金保障,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对已分解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的工程,要明确项目准备时间、开工时间和建设周期,倒排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做好定期调度。关于生态环境部配合支持的重大项目,要强化环评服务保障,将相关项目纳入环评审批服务“三本台账”管理;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做好深入细致的前期研究,优化项目设计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优化环评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动尽快开工建设。
生态环境部明确要求,各重大工程牵头司局要加快组建工作组,明确工程实施方案,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做好对地方的指导调度,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高质量推进工程落实落地。
“十四五”规划确定的102项重大工程中,涉及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工程有十余项,包括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河重点生态区、长江重点生态区、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自然保护地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以及大气污染物减排、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土壤污染防治与安全利用、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医疗废物处置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
其中,由生态环境部牵头实施的有5项重大工程,涵盖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等领域。
在生态环境部26日举行的5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监测司副司长蒋火华介绍,随着“双碳”工作的推进,碳监测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据悉,“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部将加大碳监测方面的投入力度,建设相应的工程设施。
蒋火华介绍,将依托现有环境空气监测网络,拓展构建天地一体的城市碳监测网络,探索基于实测手段的“双碳”评估,组建覆盖全国主要区域、重点城市的碳监测网络。
第一财经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在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资金保障方面,该部已与相关金融机构建立了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的政银合作关系。2016年以来,仅国家开发银行就已累计向生态环保领域发放贷款超过1.5万亿元。
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开发银行2021年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共同推进生态环保重大工程项目融资的通知》明确,在中央项目库中补充建立金融支持生态环保项目储备库,加强对垃圾、污水处理、区域环境协同治理等重大项目,以及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项目的储备与支持。
同时,统筹生态环保重大项目与金融资金投入,加强开发性金融对生态环保重大项目的精准支持。探索创新适用于生态环保项目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生态环保项目,按照精准施策、市场化和风险可控原则,依据相关信贷政策在资源配置上给予倾斜。(章轲)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