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限购令废止:“已不适应当前秦皇岛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4-02 21:06

河北秦皇岛市人民政府于3月26日印发关于废止《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的通知。

《通知》显示,“《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45号)已公布废止,我市依据该文件制定出台的《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秦政字[2017]16号)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秦政字[2017]19号)两个文件已无政策支撑,且两个文件规定的政策已经不适应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 上述废止限购政策的文件时间落款,则为3月26日。

3月下旬以来,秦皇岛放松限购的消息频繁被当地中介流传。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该文件并未出现在秦皇岛市政府的官网上,但据媒体今日与秦皇岛市政府、房产局等有关部门沟通,确认该文件确实由市政府发布。

据了解,上述的秦皇岛关于房地产调控的两个文件均于2017年出台,主要体现为限购和限贷等内容上,废止即表明秦皇岛的限购已全面取消,且对限贷政策进行了放松。

按照2017年秦皇岛颁布的政策,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家庭、能够提供一年内连续12个月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内连续12个月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全市范围内向其售房。补缴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另外,4月1日,秦皇岛市房产交易服务中心官微宣布,秦皇岛已调整购房资格核验要求,自2022年4月2日起,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的购房人申请购房资格核验时只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这意味着,目前外地购房者无需提供当地纳税、社保缴纳相关证明。

另据衢州市人民政府4月1日消息,衢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支持合理住房需求。非本市户籍家庭、个体工商户及由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企业,视同本市户籍家庭执行相关购房政策。

同时,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政策解答: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政策解答》)。《政策解答》明确,非本市户籍家庭可在市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受2021年8月7日政策中需缴纳社保或个税满12个月且仅能购买1套的限制。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开云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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