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24日消息,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调整商品房预售转现售合同文本有关事宜的通知》,称4月起商品房预售确权后直接转现售签约。
具体来看,根据该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在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俗称“确权”)且东莞市房产交易平台可获取到不动产实测权籍数据后,开发企业在东莞市房地产交易平台进行合同签约的需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GF-2014-0172)。
也就是说,东莞自4月1日起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新盘项目,在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确权)以及房产交易平台可获取不动产实测权籍数据后,需使用“现售”合同成交。
图片来源:东莞市住建局网站
东莞市住建局还称,鉴于目前数据同步需要,符合上述情况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将楼盘名称及幢名称提供给东莞市住房事务中心,后续实现数据自动同步时则免于提供楼盘名称及幢名称。
此外,按照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款收存管理的通知》,东莞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购房人按照认购协议、合同等约定支付的全部房价款(含定金、首付款、分期款、全款及按揭贷款等所有预售款)全部存入预售款专用账户。
同时,东莞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交存、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将暂停监管资金拨付和商品房网签,并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处理。
对此,有分析人士对媒体指出,新政施行后,因现售并没有进行资金监管账户机制,开发商对于收入有更大的支配权。对于目前存在的开发商资金流动性困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
中原地产研究院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全国超60个城市发布了各种稳楼市的政策超过70次,叠加部委发布的政策更是已经接近100次,仅3月以来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就接近50次。
(中新经纬APP)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