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自2022年2月18日起,联合采购办公室开展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信息填报工作。
通知明确,本次填报共涉及包括阿法替尼口服常释剂型(20mg、30mg、40mg、50mg)等在内的208个品规的药品。此前,第七批国采相关文件已经明确,医疗机构须按要求填报相关药品采购需求量,于2月16日24:00前提交数据。2月25日17:00前,各省需要完成相关药品采购需求量审核工作。
根据通知,本次集采,对药品的要求包括属于药品填报范围并获得国内有效注册批件的上市药品,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原研药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2016年第51号〕或《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2020年第44号〕,按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批准,并证明质量和疗效与参比制剂一致的仿制药品。纳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化学药品目录集》的药品。
通知明确,属于本次药品填报范围并满足药品要求的相关企业,包括:提供药品及伴随服务的国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内代理人。上述所称的代理人,是指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内代理人管理规定,取得我国药品注册证书的境外持有人依法指定,代表其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义务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六批药品集采“团购”234种药品,涉及金额占公立医疗机构年药品采购总额的30%;两批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剑指”冠脉支架和人工关节,平均降价超80%……
经过三年时间,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已经进入常态化、制度化新阶段,从取得的成效来看,总体呈现“价降、量升、质优”态势。从高血压、糖尿病、消化道系统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到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用药、罕见病用药,药品集采呈现“加速度”。
“力争到2022年底,通过国家组织和省级联盟采购,实现平均每个省份覆盖350个以上的药品品种,高值医用耗材品种达到5个以上。”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2022年药耗集采工作将在品种提速、领域扩面、持续增效三方面共同“发力”,进一步扩大老百姓用药就医的受益面。
国家医保局表示,药品集采在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三大板块全方位开展。在去年部分省份已经组织联盟采购的基础上,2022年中成药要有序扩大范围,进一步挤压“带金销售”的生存空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