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通州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价格专项执法检查,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销售店的节日生活必需品、日用消费品为重点,严防虚标原价、虚假打折及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1月25日,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来到运河通源农贸市场,在蔬菜售卖区,执法人员向摊主索要了当日进货票据,将进货价格和销售价格进行逐一对比。并向摊主询问了近期价格的变动情况,执法人员要求摊主必须严格按照价格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做好进销货的台账记录,对所售肉类要进行明码标价,当价格出现变动要及时对价格牌进行更新。
来到物美超市玉桥中路店,超市里整齐的叠放着各类年货商品,在商品销售的货架上,每种商品后面都别着一个乳白色的电子价签,电子价钱会根据后台的价格随时调整更新。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看到超市正在举办了促销活动,随即向超市负人索要了促销商品的进销货记录明细单,逐一检查了进货价格和历史销售价格。据了解,相关规定要求促销商品应当采用黄色的标签,注明商品名称、促销活动的起止时间、商品的原价、现价以及规格。同时标示的原价应当为7日内该商品所售出的最低价格。通过检查执法人员发现一款促销牛奶价格标注含糊不清,消费者无法分清所标价格是一箱牛奶还是一瓶牛奶,执法人员当即要求超市负责人现场整改,再次强调超市一定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自觉遵守价格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坚决不允许虚标原价、虚假宣传、虚假折扣及哄抬物价的情况发生。
“春节临近,我们将持续对市民生活必需品进行价格监管,督促经营者规范明码标价,严防哄抬物价的情况发生,同时针对节前市场推出的系列促销活动,我们也将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折扣等不正当价格竞争违法行为。”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科科长王光说。
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面对打折促销的商品一定要仔细查看商品价签,核对降价商品是否与实际商品一致,并注意查看促销活动的起止时间,理性进行消费。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薇
编辑/李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