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吉林省榆树司机称,当地一个叫“中围石油”的加油站外观上看,和中国石油非常相似。极目新闻记者采访了解到,该加油站去年曾被当地监管部门通报成品油不合格,而同名加油站也被中国石油以侵害商标权起诉。
网传视频中,一名司机称该加油站外观上和中国石油十分相似,他经常在该站点加油,加了两万多块,开发票时才发现是“中围石油”而非“中国石油”。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视频中“中围石油”加油站设计与“中国石油”加油站都是红底白字,“宝石花”标识也十分相近。据中国石油官网介绍,公司徽图样为红黄两色构成的十等份花瓣图形,称谓“宝石花”,标识色泽为红色和黄色,取中国国旗基本色并体现石油和天然气的行业特点。
而“中围石油”除了名称和“中国石油”仅一字之差外,其标识“宝石花”也是花瓣图形,只不过不是十等份。
记者发现,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0年长春市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榆树市中围加油站销售的92号(E10)号车用乙醇汽油曾因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项目指标原因,被判定为不合格成品油。
天眼查显示,榆树市中围加油站系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12月30日,极目新闻记者多次电话联系该加油站工商登记宋姓负责人,电话均未接通,发送短信也未获回复。
值得注意的是,在全国以“中围石油”为名的加油站不在少数。据裁判文书网显示,一家名为海城市中围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因商标权纠纷被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起诉。
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原告和被告主要纠纷存在于其“宝石花”图形、加油站装潢等方面存在商标权纠纷。判决书称,原告第4360503号商标标识为十等分花瓣图形,上半部分为橙色花瓣,下半部分为红色花瓣,花瓣中心为太阳形状,七条白色射线由中心向橙色花瓣边缘等分发散。
第4360583号商标标识由图形加文字两部分组成,由橙、红、黑三色构成。原告中国石油公司加油站网架顶棚主色调为红色,底边以黄色条带装饰。顶棚红色立面部分悬挂有及标识。其中标识字体为粗体微软白色字体。竖式标识标牌主色调为红色,从上至下的标识分别是与,两项标识中间以一条黄色条带隔开。
而被告中围石油公司在其经营的加油站装潢中使用的三项标识均没有进行商标注册,亦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对上述三项标识享有著作权或者合法有效的外观设计专利。且被告中围石油公司加油站网架顶棚主色调亦为红色,底边也以黄色条带装饰。顶棚红色立面部分悬挂有标识。其中标识字体为粗体微软白色字体。其中的类似“围”字中的“韦”字部分间架结构比例与“王”字或“玉”字间架结构比例极其相似。
最终,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海城市中围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中国石油上述三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其它费用合计16万余元。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