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日前,由市政务服务局编制的《政务服务中心现场运行和管理规范》已于11月29日起在市、区、乡镇(街道)等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场所正式实施。
《规范》是继《北京市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办法》之后,本市对标企业群众需求,编制的又一项政务服务场所规范化管理规定,对于深化以标准化为基础的政务服务制度,打造标准规范化、方式集约化、供给身边化、态度暖心化的政务服务模式,精准提供全流程、全要素、高品质服务,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度,具有重要意义。
《规范》共分为六章三十七条,以主动服务、精细服务、高效服务为出发点,对政务服务中心的功能布局、运行管理、人员管理和监督评价等进行了明确,同时,结合本市今年8月以来对“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这一职业资格的首批认定实施,《规范》首次对本市窗口人员仪容仪表、行为举止、服务用语、培训体系、职业健康进行了统一规定,鼓励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组建一支职业修养良好、综合素质较高、业务知识全面、服务能力突出的窗口人员队伍。
《规范》充分借鉴了《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现场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与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报批稿的有关内容,固化了我市政务服务中心已有的服务管理成果,自始至终贯穿“以群众需求第一、群众诉求第一、群众体验第一、群众满意第一”的服务理念,体现政务服务“小小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暖、快、优的“满满服务”的服务思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规范》起草过程中,分两轮征求了9个市级部门、16个区及经开区的意见,共征集到意见、建议9条,已全部吸收采纳或达成一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朝阳区等相关部门反馈表示,该《规范》内容丰富全面,科学合理,对做好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积极促进作用。
据悉,下一步市政务服务局还将按照国家要求,积极探索政务服务地方标准化工作路径,多维度构建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长效机制,研究制定满足本市政务服务发展需要、具有本市政务服务特色的地方标准,组织编制“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与管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规范”,普及和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理念,发挥标准化对政务服务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利企便民的政务服务能力。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泽伟
编辑/李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