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加拿大鹅中国大陆门店不得退货”一事受到广泛关注。12月1日,加拿大鹅通过其官微发布对中国大陆地区退换货政策的声明: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产品可以退货退款。此前,有消费者在上海门店购买了一件11400元的羽绒服,但该商品存在商标绣错、缝线粗糙、面料有刺鼻异味等问题。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门店以“没有权利退货,需要总公司层面来解决”进行推脱。
加拿大鹅是加拿大服饰品牌,2018年正式进入中国市场。今年该洋品牌在中国市场“一地鹅毛”:1月,上海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接投诉举报反映该品牌某网上旗舰店有使用绝对化用语和格式条款的行为;9月,因宣传内容对所用羽绒混合材料存在以偏概全,与实际情况不符,涉嫌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被处以罚款45万元,责令公开更正并停止发布;10月份开始,又因上述拒不退货事件,受到消费者和舆论的质疑。不过,这次该品牌在退货问题上突然变聪明了。
此前报道显示,消费者表示购衣时曾被店员要求签署“更换条款”,条款显示除非相关法律另有规定,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加拿大鹅北京三里屯店和重庆IFS快闪店门店工作人员也对记者表示,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是中国区通用的条款。由此看来,该品牌在中国市场拒不退货确有其事。其某家门店的工作人员给出的理由是,正常实体店铺出售货品不能退,因为顾客是看到实物购买的……
虽然消费者看过实物才购买,但消费者并非专业质检人员,不可能足够仔细、专业。而且,拒不退货也不符合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既然涉事商品存在商标绣错、面料有刺鼻异味等问题,按理,根据法律规定进行退货处理,但该品牌以“不得退货是中国区通用的条款”为由对抗消费者和法律。
如今突然“改口”缘于其“欺软怕硬”。从10月底到11月底的一个月左右时间,该品牌拒不退货的原因是没有把单个消费者放在眼里,等到事情闹大后受到舆论质疑、被消保委约谈,该品牌才发布可以退货退款的声明。此举更像是不得已而为之,为了不得罪更多消费者,及时止损,该品牌才试图妥协、改口以挽回形象。
此外,该洋品牌还玩了一手“双重标准”。加拿大、美国、英国的加拿大鹅官网均显示:线上线下均可实现30天退货。如此规定是因为要符合当地要求,以美国为例,各地关于无理由退货的规定时间为30天-90天甚至更长。而我国法律规定的无理由退货时间只有7天。这种现象非个例。洋品牌在不同国家玩“双重标准”,主要因为各国法律规定不同,消费者的容忍度也不同。希望此次加拿大鹅退货事件,既给在华洋品牌上一堂法治课,也提醒有关方面完善法律向高标准看齐。同时,希望购买洋品牌产品的消费者勇于维权,舆论和监管要给予消费者及时、更大的支持,让洋品牌不敢欺弱。
文/老鹰
漫画/陈彬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