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开启的供暖季,令能源供应保障备受关注。为保障今冬明春能源供应,各方严阵以待,积极应对。
国家矿山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近日披露,目前全国已经审核976处煤矿,本着特殊时期特事特办、适当放开、严守底线的原则,逐矿进行安全条件审核。
其中,有153处煤矿符合安全保供条件,大约增加产能2.2亿吨/年。预计四季度可增加煤炭产量5500万吨,平均日增产达到60万吨,对缓解供需紧张、平抑煤炭价格具有积极作用。
与此同时,山西、内蒙古、陕西等相关地区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也已推动具备增产潜力的煤矿尽快释放先进产能,积极保障能源供应。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今冬明春能源保供行动中,山西、陕西分别保障14个省区市煤炭供应,内蒙古承担着18个省区市的煤炭保供任务。目前,各地相关保供指标已经下发至各煤矿,正在积极保障供应。
能源三巨头稳价保供
将近两个月来,能源供应的热度逐渐超越行业,成为广泛话题。
10月13日举行的今冬明春能源保障供应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来自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多个部委的相关负责人,披露了能源保供的诸多举措,给市场吃下“定心丸”。
一段时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有效的措施。在推动煤炭增产增供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秘书长赵辰昕介绍,国庆节期间,煤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一直在保持正常生产,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具备增产潜力的煤矿尽快释放产能。
“我们加快已核准且基本建成的露天煤矿投产达产,促进停产整改的煤矿依法依规整改、尽早恢复生产。而且,优先保障煤炭运输,确保生产的煤炭能够及时运到需要的地方,还协调增加发电供热企业煤炭中长期合同。”赵辰昕表示。
目前,国家发改委也在督促地方政府落实能源保供的属地责任,督促主要产煤省和重点煤炭企业按照国家要求,落实增产增供任务。
赵辰昕表示,根据近期供需形势的需要,山西、内蒙古、陕西等相关地区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推动具备增产潜力的煤矿尽快释放先进产能,加快已核准且基本建成的露天煤矿投产达产,促进停产整改的煤矿依法依规整改、尽早恢复生产。“今冬明春能源供应是能够得到保障的,我们也能够统筹兼顾实现既定目标。”
此次能源保供行动中,三大能源“巨头”肩负重任。全国产煤大省中,晋蒙陕是“顶流”级别的存在。2020年全国规模以上企业煤炭产量38.4亿吨,晋陕蒙三省区合计产量27.43亿吨,占全国产量的71.4%。其中,山西去年成为继内蒙古之后,第二个年产量超10亿吨的省份。山西产量超过内蒙古,重新成为第一大产煤省。
上述两省份的煤炭产量分别为10.63亿吨和10.01亿吨,合计占全国的53.7%。陕西则实现煤炭产量6.79亿吨,位居全国第三。
虽然山西近期遭遇暴雨,但在能源保供上,山西依然“给力”。
9月29日,山西与河北、山东、江苏、浙江、天津等14个省(区、市)签订四季度煤炭中长期保供合同。
具体来看,中央驻晋企业将保供天津、福建、河北、广东、辽宁等5个省市;晋能控股集团对接广西、江苏、吉林、安徽、上海、浙江等6个省区市。
山西焦煤集团承担河南省保供任务;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承担海南省保供任务;潞安化工集团承担山东省保供任务,其余保供任务由山西省各市煤炭企业承担。
山西省应急厅厅长王启瑞表示,山西此次强降雨虽然导致部分煤矿临时紧急停产,但停产时间短,不会对山西煤炭保供造成明显影响。
内蒙古则采取了一系列能源保供举措,加快煤矿竣工验收,推进具有增产潜力的煤矿产能核增。
内蒙古承担着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等18个省区市、5300万吨煤炭保供任务。上述任务已由鄂尔多斯市40家煤炭企业落实,实际签订合同量达5364万吨,超额落实保供任务。
陕西方面,四季度承担3900万吨煤炭保供任务新增煤炭供应,其中榆林新增供应2662万吨。
为保障14个省份的煤炭供应,陕西将省外3900万吨和省内946万吨煤炭保供任务,分解为由6个产煤市、3户省属国企、1户市属国企承担,涉及陕西省内保供煤矿201座。
安全有序有度扩能
随着北方冬季供暖耗煤高峰期的到来,晋陕蒙正在推动煤炭产能释放,并陆续达成电煤中长期协议补签工作,稳定今冬明春煤炭供应。
在推动能源保供以来,确保安全的前提、坚守安全的底线,是被频繁提及的关键词。
国家矿山安监局安全基础司司长孙庆国在近日的一次会议上表示,要做到既为保供工作保驾护航,又同时坚守安全底线。
“从目前工作情况来看,我们已经审核976处煤矿,本着特殊时期特事特办、适当放开、严守底线的原则,逐矿进行安全条件审核。”
他披露,其中有153处煤矿符合安全保供条件,大约增加产能2.2亿吨/年,预计四季度可增加煤炭产量5500万吨,平均日增产达到60万吨,对缓解供需紧张、平抑煤炭价格具有积极作用。
“但是,我们也要同时看到,紧急扩能必须是有序、有度扩能。我们要坚持‘全国一盘棋’的思想,明确扩能增产的审查原则,坚决不允许自行其是、一哄而上,更不允许以保供的名义放松安全标准、突破安全底线,把安全的矿井扩成不安全的矿井,把低风险的矿井扩成高风险的矿井,从而给矿工生命安全带来风险。”孙庆国称。
对煤矿安全的重视,无论怎样强调都不为过,尤其是近期以来暴雨、洪水等灾害导致部分事故发生。
10月6日凌晨,陕西省黄陵县明星煤矿办公楼后山体滑坡致使三间房屋坍塌,3人死亡;10月8日,陕西省太白县太白金矿发生泥石流,导致4人遇难。10月9日,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发布通知,要求做好四季度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煤矿较大以上事故。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煤炭价格持续高位运行,煤炭供应偏紧情况下,煤矿企业易出现抢工期、赶产量、补欠账等冲动;并且,从往年来看,四季度也是煤矿事故的高发期。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两起地质灾害事故教训,时刻紧绷防汛防灾这根弦。要有效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为煤炭增产保供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煤矿安监局近日发文,严禁以保供名义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并且规定,严防6类矿井铤而走险,盲目冒险作业,包括停产整顿矿、长期停产停工矿、技改重组矿、即将关闭矿、大班次矿和保供井工煤矿等。
对于煤矿复产复建验收方面,上述两部门要求严格把关,严防一哄而上、蒙混过关、“带病”恢复生产等情况发生。通知要求,确保验收合格一个、恢复生产一个,对安全无保障、不放心的煤矿,一律不得通过复产复建验收。
山西也在强化倒逼推动,对生产矿井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规定必须按照本质安全的要求进行智能化改造,直至验收达标后才能批准恢复生产。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暴雨对煤矿生产的影响和冬季取暖导致的能源供应紧张是暂时的。从短期来说,目前煤炭价格高企是受到供需因素的影响。但是从中长期来说,能源供应会逐步回归合理水平。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