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司资金687万余元买基金证券 四川安岳一出纳获刑两年
封面新闻
2021-09-13 15:20
十年时间,先后挪用公司资金687万余元,专门用于私人购买基金、证券投资等,金额最大一次接近200万元......这起挪用资金案发生在四川安岳县,挪用资金的系公司的出纳张某。9月12日,封面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决文书网获悉,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今年57岁的张某,原系安岳县一粮油经营有限公司出纳,因涉嫌挪用资金罪,于今年2月19日被安岳县监察委员会留置。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12月至2019年12月,张某利用其担任公司出纳的职务便利,先后将单位存放在其个人银行账户的资金共计人民币687万余元,用于私人购买基金、证券投资等。后张某陆续将挪用资金全部归还。
法院认为,张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张某因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编辑/孙政洁
最新评论